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01 15:4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全局工作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对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调研、有反馈,明确了相关责任股室的工作任务,并注重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形成了各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九次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第八个五年规划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尊法守法意识。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各环节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透明度。对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在信用平台和12369执法平台进行公示,对重大执法决定履行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开展审核,进行集体讨论,建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制度。

2、坚持办事公开,依法按程序执法。将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执法依据、执法范围、管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服务承诺、投诉部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借助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坚持依法依规执法、依法按程序处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一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进行了梳理和更新;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制度,严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备案审查。

(三)开展法治培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学习。一是制作课件,开展了湖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组织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培训。2023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学法执法培训5次;三是开展普法学习和考试。组织干部职工108人参加了环保系统普法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2、开展集中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生物多样性日、垃圾分类、控烟禁毒、科技活动周、应急管理及防震减灾、安全生产、 “6.26”国际禁毒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际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集中宣传15次,制作宣传展板18块、宣传横幅20条,发放各项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50余人次。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环境日和第一个全国生态日宣传为主线,深入低庄、思蒙、龙潭、水东、江口、两丫坪等镇村,利用乡镇赶集日开展宣传,还深入厂矿企业、社区、村组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三是开展环保宣讲进学校和现场教学活动。局工作人员先后走进县卢峰镇中学和屈原小学,为学生讲解和宣传环保知识,发放《保护环境倡议书》,同时还深入思蒙湿地公园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向学生和环保志愿者现场讲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四是开展多途径多渠道宣传。四是通过发送公益短信、公开信等方式宣传环保工作、环保知识和节能环保小提示。

(四)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2023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起,处罚金额 268.1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6起,刑事案件1起。

二是巩固环保督察交办件反馈问题整治成果。对各类环保督察交办件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防止污染反弹;三是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以来共完成了9件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其他问题(整改时限为2023年底以后的)正在按方案有序推进中。

(五)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

制定并印发了溆浦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确保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夏季攻势”项目实施,40个项目已完成37个。蓝天保卫战方面:加强特护期日常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城区建筑施工扬尘、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燃放烟花爆竹、秸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等整治工作;颁布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挂牌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文本编制。碧水保卫战方面:开展地表水断面水质降类排查整治,今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相比一季度得到大幅度改善;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在全县98个村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通过评审;完成了自来水厂和仲夏村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四通一平”建设。净土保卫战方面: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年下达的6个任务村,葛竹坪镇岚水江村已基本完工,其他5个村正在实施中,预计7月底前完工;完成优先监管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危废排查整治,排查危废企业60余家,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按要求开展新污染治理工作。

(六)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和环境污染监管执法。

一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未获得总量指标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格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项目全部进行现场察看和生态红线图坐标对比,确保不在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区和生态红线范围内新上项目。2022年以来,共审批报告表项目35个,网上湖南省登记备案系统企业自行登记备案项目110多个。二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指导企业在网上开展排污许可登记管理547家,77家在网上成功申领排污许可证。三是加强环保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对石材、硅砂等重点行业的现场监察,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监管,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巡查。共出动监察人员21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次,制作环境现场监察记录500余份。

(七)开展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近年来,我局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成立了溆浦县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公安局驻环保局执法工作联络室和县检察院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一是积极与公安、检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办案。2022年以来,环保与公安开展多次联合执法,共查处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案件8起,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11起,行政拘留12人。二是与各部门就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多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部门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制度开展学习研讨,就案件办理多次召开联席会议,2023年共统筹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起。

(八)落实“春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我局向全社会做出《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承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制度、措施。提升评价指标,报告表类项目公示期由原有的15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二是积极落实省、市“春风行动”安排部署,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溆浦主线,进一步释放“放管服”改革效力,主动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急事、难题。组织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工业园企业、文理生物公司、鹏程环保公司等企业,开展“帮扶式”执法检查,为企业提供守法指南,给出违法风险清单,降低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承受处罚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执法设备、装备不适应新时代执法需要。

2.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3、法制审核人员没有相应资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主要是按时完成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和反馈问题的办结销号工作。

2.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年度“夏季攻势”目标任务。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部署安排,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水、气、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3.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深入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龙潭石材开采区、低庄硅砂矿区、县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畜禽养殖业、涉尾矿库项目的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4.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把好环境准入关口。坚持“四个不批”“三个严格”制度,确保不增加新的污染。严格项目审批,严禁突破生态红线、“三线一单”违规审批行为。

5.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政策、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改变社会公众环保陋习,提倡绿色消费和生产方式,营造环境治理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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