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通过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大环境宣传,全县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地表水2个省控断面和县城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99.2%,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2017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反馈意见及长江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共73件均已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江龙锰业历史遗留锰渣问题、江东湾锑矿区3处废渣问题,长江办交办的江龙锰业公司已闭库老渣场防渗不到位问题和浩峰矿业公司锑超标排放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因这4个问题整改工作到位,整改效果良好,省、市已要求作为整改正面典型推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7件中24件已整改到位并销号,3件已整改并上报销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30件,现已办结17件,整改中13件。
2.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落实“夏季攻势”任务,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出台了我县《创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实施。持续开展城区扬尘、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餐饮加工场所、烟花爆竹燃放等整治,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好转。完成溆浦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和编码登记工作,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532台,排名全市第一。县工业园区空气微站建成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并整改所发现的7个问题;完成思蒙镇等16个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低庄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工作,县财政共投入500万元,整治卢峰镇麻阳水村、高低村,北斗溪镇坪溪村、光明村 ,统溪河镇竹坪村,桥江镇樟池村等6个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自然村为单元,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信息调查、农村黑臭水体现状调查,编制了《溆浦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信息上报。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完成13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治理尾矿库12座。完成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工作,102家企业信息录入“湖南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龙潭石材企业持续开展污染整治工作,9家石材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其中福龙、福华、兴盛、晋阳等4家企业新安装了污水压滤机,对切割废水进行泥水分离;其他5家石材企业完善了厂区保洁制度,新购置了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施。
3.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批报告书项目3个、报告表项目79个,网上湖南省登记备案系统企业自行登记备案项目293个。项目审批中,坚决执行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未取得总量指标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格把好项目选址关,做好现场察看和生态红线图坐标对比,确保不在饮用水源和生态红线范围内新上项目;全年未出现违规、越级审批现象。二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指导547家企业在网上开展排污许可登记管理,35家重点企业上报申领排污许可证。三是认真开展水电行业清查及规范整治。会同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对县内水电企业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水电行业开发秩序,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共清查水电站128家,督促完善环保审批手续75家。四是加强环保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对石材、硅砂等重点行业的现场监察,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监管,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巡查。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1200余人次,现场检查400余次,制作环境现场监察记录400余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起,处罚金额128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起,查封扣押一起,查处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列全市第一。五是加强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收到各类投诉及交办信访件54件,其中红网百姓呼声13件,12345市长热线17件,全部办结并回复。
4.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强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溆浦县生态环境门户网发布各类消息、动态200余条;溆浦环保公众号制作和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9条;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溆浦红网报送各类新闻稿件45篇。组织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及“6.5”环境日宣传活动,共悬挂标语横幅25条,摆放宣传展板4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相关环保问题咨询60余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引导企业、村民树立良好的环境观念,灌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结合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月、应急管理及防震减灾、安全生产、“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宣传展板10块、宣传横幅9条,发放各项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环保知识授课。分局领导和股室长在县委党校对新上岗领导干部、中青班干部培训班进行了环保知识的授课。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污染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确保不发生新的突出环境问题。
2.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由县环委办牵头,按照《溆浦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指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溆浦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3.加强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建设。以环境监测执法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理顺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队伍体制关系,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4.把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关口。坚持“四个不批”“三个严格”制度,确保不增加新的污染。严格项目审批,严禁突破生态红线、“三线一单”违规审批行为。
5.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市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实施好水、气、土污染治理项目,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
6.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溆浦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治效果。
7.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司法联运机制,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低庄硅砂行业、石材行业、县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畜禽养殖业、涉尾矿库项目的日常监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8.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大环保政策、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改变社会公众环保陋习,提倡绿色消费和生产方式,营造环境治理良好社会氛围。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