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419300
联系电话:0745-32235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3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溆浦县卢峰镇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
建设单位 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汉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溆浦县卢峰镇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在该项目现有厂房新增注塑机 10 台、移印机 36 台、喷油台 5 台,该部分设备可新增产能为塑料玩具 50 万套;同时建设单位拟在南侧新建厂房 1 栋,共分为3 层,1F 设为注塑区、办公区,2F 设为喷油区、3F 设为移印区和装配区,拟投入主要设备为:注塑机20 台、移印机 13 台、喷油枪 30 台,该部分设备可新增产能为塑料玩具100万套;以上合计本次扩建工程可新增产能为 150 万套/年。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养护废水收集沉淀后再回用于养护,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注塑成型工序需用水进行冷却,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需定更换,更换的废油水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水帘机配套水池用水需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油水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怀化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抑尘措施,文明施工。运营期注塑废气采取措施主要为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DA001 均为依托以新代老废气处理设施,不另外新设废气处理设施;2#厂房调漆房设负压收集后,依托以新代老废气处理设施,不另外新设废气处理设施,采取活性炭吸附,最终经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取措施主要为负压收集+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7 均为依托以新代老废气处理设施,不另外新设废气处理设施,移印废气采取措施主要为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依托以新代老废气处理设施,不另外新设废气处理设施。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工程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在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午休时间(12 点至 14 点)及夜间施工(晚 10 点至次日早 6 点)。营运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良好;落实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尽可能减轻人工操作产生的瞬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22:00~6:00),夜间不产生噪声污染。经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场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设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少量用于回填或用于厂区内道路铺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营运期生活垃圾及劳保用品暂存垃圾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塑料碎片、废零件、废不锈钢模片暂存于收集桶定期外售回收单位;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回收单位;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油墨桶、移印废物以及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碳、废油水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