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恒瑞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普箱、10万个彩箱建设项目(第三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5 08:3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怀溆环评〔2025〕11号

溆浦县恒瑞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长兴街五组,法人代表:杜明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4MA4L32J736)于2025年9月11日向我局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污染影响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5年9月12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公司在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长兴街五组实施该项目(坐标:东经110°36′3.465″,北纬27°54′52.266″),租赁湖南顶端陶瓷有限公司现有成品仓库作为生产用房,总占地面积为1500m²。本项目设置原料堆放区、印刷区、彩箱加工区、订箱和压痕区、打包区、成品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00万个普箱、10万个彩箱。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怀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符合《怀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要求在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半封闭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中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采用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排入卢峰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溆水。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安装工艺,并适当进行减振和降噪处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设备加装隔声罩,做好相应的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噪声对项目附近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所产生的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绳),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印刷废版、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清洗废液分类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6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5日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 终审:武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