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419300
联系电话:0745-32235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7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县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市溆浦县低庄镇低庄村
建设单位 溆浦县第四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低庄镇低庄村,项目建成后拟设置床位300张,医院占地面积19992.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60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综合楼(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液氧站、公卫/行政办公楼、发热感染楼(医院不设置传染科,设置发热感染楼主要是应对突发疫情等状况)等。总投资:19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市政管网,建筑施工废水收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排入低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经过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处理后,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院预处理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低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文明施工。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闭、投加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排放限值要求。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使设备保持在最低噪声值范围内,合理安排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水泵作隔声处理,水泵进、出管、管道穿越变形缝均设金属软管接头,密闭安装,水泵下部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严禁鸣号,医院内低速行驶;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表土剥离产生的表土和妥善堆存,用于建设后期环境绿化,不外排;废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碎瓷片、混凝土块等不可回收废物用于场区内填塘、场区内消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营运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日消毒后,经专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于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存放,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经消毒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用玻璃瓶和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分类存放,定期交由回收公司统一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废煎药渣可作为农业堆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医院及时收集清理、采用垃圾袋封闭式储存,统一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