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4-13 15:3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  2021年4月1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ZHN20210407001

1. 怀化市溆浦县硅沙矿无序开采生产,严重破坏环境。

2.2018-2020年溆浦县全县拍卖河流采砂,影响河床沙存量基本情况。

3、溆浦县以修复防洪大堤为由进行采砂,影响河岸边量基本情况。

溆浦县

水生态

1经调查核实:县内共有5家硅砂矿山,均采用去表土--开挖装卸运输露天生产工艺,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废水(雨天矿区初期雨水及地表水),产生的主要影响为破坏生态、水土流失;其中溆浦县谭家湾镇白泥村硅砂矿采矿证有效期内,正在生产,配套修建有挡土墙、沉砂池,对边坡和弃土场实施了复绿,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可控;其余4家矿山采矿证过期,均已停采,但存在明显的无序开采行为,生态破坏严重,现正在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2.经调查核实及调阅相关档案资料,该举报反映2018-2020年溆浦县全县拍卖河流采砂属实。该河道有偿拍卖是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县利部门具体实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共出让11个河段,成交价4365万元。影响河床存量问题不属实”。河道砂石有偿出让是根据我县经济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河道合法采砂有序进行,打击非法采砂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的行为,同时将严重淤塞的河道进行疏浚,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

   3.经调查核实及调阅相关档案资料,该举报反映溆浦县以修复防洪大堤为由进行采砂,影响河岸边存量部分属实。桐木溪保护圈、刘家渡保护圈、城北保护圈、四都河二期治理项目在建确实存在在河道内开挖的行为,并非采砂,实为河道清障疏浚和取料填筑堤身,部位堤身填筑料为利用料,在实施河道中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导实施公路防洪堤建设项目,由于项目资金投入少,防洪堤建设标准高,所在地村委会施工期间,就地取材,从而出现过以修复防洪大堤为由进行采砂的行为。对此,县水利部门已经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处罚,扣押了采砂设备;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要求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严禁非法采砂行为。

基本属实

1.县自然资源局对已过期的4家矿山进行了封闭,并责令业主单位进行生态修复,现正在修复中;针对存在硅砂矿存在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曾3次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县政府已经对硅砂矿开采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硅砂矿开采秩序进行规范,明确将新设2个矿权、1个限期退出矿山和3个关闭过期矿山;县自然资源局对有关矿山安装了摄像头、派专人24小时蹲守进行管理,防止无序开采。

2.为进一步规范采砂场有序开采,禁止在生产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局与采砂签订了采砂合同,规定严禁超深、越界开采、严禁在生产过程中破坏堤防、桥梁、水工程等要求,各采砂场向县财政交纳了10万的违法保证金,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严惩。县水利局出台了《溆浦县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方案》,每个采砂场安排专人负责,并提出考核方案,发现监管员有违法行为,县水利局将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移交监委、纪委或司法机关处理(附规范化管理方案)。对防洪堤施工建设实施有效监管,每处防洪堤都有县水利局的技术人员,发现以修建防洪堤为由取砂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到位。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