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龙王江锑超标反馈问题进行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23 17:05 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2016年以来,我县龙王江江湾村河水断面出现题超标现象,并因此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17年4月以来,我县制定了整治方案,通过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涉锑企业的监管、完善污水处理和清污、雨污分流设施,实施历史遗留矿渣治理工程等措施,龙王江江东湾断面锑因子浓度显著降低,区域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18年2月下旬以来,我县9次委托湖南索奥检测公司取样复测,其中,7次锑因子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饮用水标准(0.005mg/l),已基本达到预期整治目标。经研究,拟对该交办问题申请销号。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7日)。

 

 

溆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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