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以来,我县龙王江乡江东湾村河水断面出现锑超标现象,并因此被列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2017年4月以来,我县制定了整治方案,通过加强对涉锑企业的监管、完善污水处理和清污雨污分流设施、实施历史遗留矿渣治理工程等措施,龙王江断面锑因子浓度显著下降,区域内环境治理明显提升。11月29日、12月2日,我县两次委托湖南索奥监测公司取样检测, 锑因子检测结果分别为0.0034mg/l、0.0012mg/l,均低于饮用水标准(0.005mg/l),已经达到整治目标。经研究,拟对该交办问题申请销号。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
溆浦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