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主体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溆浦县两丫坪镇贺腊梅烟花鞭炮专卖店 | 个体工商户 | 92431224MAD68C2N3A | 贺腊梅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湘怀溆)应急罚﹝2025﹞执法-3号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2024年12月31日溆浦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发现,溆浦县两丫坪镇贺腊梅烟花鞭炮专卖店经营门店内存放烟花74箱,鞭炮38箱,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80箱/80kg,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40%。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罚款 | 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15 | 2025/01/21 |
溆浦县智华烟花爆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431224MACAB08418 | 宋智华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湘怀溆)应急罚﹝2025﹞执法-1号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2025年1月3日,溆浦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溆浦县智华烟花爆竹店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发现该专店经营场所存放烟花爆竹234箱,专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核定储量180箱/180千克,专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30%。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罚款 | 给予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12 | 2025/01/20 |
溆浦县九溪江梯级二级电站 | 企业 | 91431224675565325X | 毛建平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湘怀溆)应急罚﹝2025﹞执法-2号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2025年1月6日溆浦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溆浦县九溪江二级电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以下该企业发电车间发电机组设备运行值班电工张贻勇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日期为2024年11月09日,经查询官网“国家安全生考试”并经问询核实,证实其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期限到期后未依期经复审合格后再上岗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罚款 | 给予人民币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0.4 | 2025/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