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商案复字〔2025〕第3号A类
张英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废旧衣物回收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于5月21日征求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宣传引导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墙报等传统宣传渠道,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旧衣服回收行动,将废旧衣物投放至回收箱。
二、加强行业督导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鼓励企业规范化经营,做好回收物统计和归类;加强与城市管理、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回收网点的规范管理。积极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对接,引进国资公司在大连投资,建设绿色分拣中心和交易平台,加强对废旧衣物等回收物的处理和利用率。
三、增设回收设施
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在社区、学校、商超等公共场所增设回收箱,标注清晰回收流程和用途,
四、引进专业企业
招引或培育本地废旧纺织品分拣、加工企业,推动旧衣资源化利用(如制作拖把、保温材料等)。鼓励服装企业与回收企业合作,探索“回收—再生—再生产”闭环模式。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我单位,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贺华
承办人:刘水江
联系电话:0745-3221358
溆浦县商务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