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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溆浦县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1.全县商务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2.涉及全县商务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涉及全县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
4.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务领域重大事项;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决策机关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活动,不适用本标准。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溆浦县商务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