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02 10:51 信息来源:溆浦县文体旅游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地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东路354号,邮编:419300,电话:0745—33299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专干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分别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常规,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详细、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组织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等工作,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条例》《通知》为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全年来未收到公众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上网各类信息9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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