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文旅广体案复字〔2026〕第5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6-07 20:06 信息来源:溆浦县文体旅游局

罗平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工业园区建一个以全民健身为主题的小型公园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研究,并于5月21日当面征求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及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深切关心与大力支持。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了认真梳理与专题研究,并于5月21日与您进行了当面沟通,充分听取了您的宝贵意见。

我局对您提出在工业园区建设小型体育公园的构想表示高度认同。该提案立足我县实际,精准切中民生痛点,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一方面,此举能够有效缓解我县当前公共体育设施总量不足的困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另一方面,切实解决了园区广大职工及周边群众“去哪健身”的迫切需求,是提升群众幸福感、促进企业凝聚力的惠民利企之举。

经我局综合研判,目前推进该新建公园项目在落地环节存在以下客观制约因素:

1.公园用地保障问题。建设体育公园需先行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事项涉及土地性质调整,需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筹规划解决;

2.项目立项主体问题。依据相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该项目的申请立项主体应为工业园区。

鉴于上述事项超出了我局的职能权限,建议您就用地规划及项目立项事宜,进一步与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沟通请示,以便从源头上推动项目早日落地。

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在现有职能范围内,我局提出以下替代性解决方案:建议充分利用工业园区现有资源,盘活厂区、宿舍周边的公共闲置区域,开展“微改造、微更新”。对于此类便民项目,我局将全力配合,支持并指导安装相应的体育健身器材。此举既能以低成本、快见效的方式最大程度缓解园区群众的健身需求,又能避免大拆大建带来的资源浪费。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持续关注工业园区的体育设施建设需求。一方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与器材配置服务;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工业园区管委会的沟通协作,探索“体育+园区”的融合发展模式,为园区职工打造更加便捷、优质的健身环境。

以上答复,您如有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溆浦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石艳梅

承办人:刘  定、舒振富

联系电话:0745-3329918 

                          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5月22日

初审:武清楚 复审:刘定 终审:石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