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文旅广体案复字〔2026〕第13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6-07 20:03 信息来源:溆浦县文体旅游局

周健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音扰民执法力度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于5月21日当面征求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溆浦县文化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工作,坚决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为确保核查工作精准有效,执法大队避开正常营业时段,于4月21日凌晨2点组织执法人员,对举报涉及的两家KTV开展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出示执法证件,全程规范记录检查情况,发现两家KTV均存在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规事实,现场有消费者正在娱乐消费,相关营业设备正常运行,违规行为属实。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两家涉事KTV停止营业,要求其立即整改,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经营时间相关规定。同时,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两家涉事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明确告知其违规后果及整改要求,要求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为强化监管效果,巩固整改成果,后续我大队将组织专人对两家涉事KTV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深入宣讲《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将加大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的巡查力度,尤其是夜间禁止营业时间的抽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全力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我单位,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石艳梅

承办人:刘  定、舒晓军

联系电话:0745-3329918                           

溆浦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5月22日

初审:武清楚 复审:刘定 终审:石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