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住建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4 10:15 信息来源: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结合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溆浦县住建局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住建领域重点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抓手。本年度,我局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1、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主要包括政务资讯37条、决策公开7条、管理服务11条、重点领域6条、政府年报信息1条等,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无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业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执行信息公开涉密涉敏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同时,建立健全政策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持续加强县政府网站住建局板块的运维管理,确保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功能发挥。定期对各栏目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此外,积极配合全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相关信息也通过县级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进行线下展示。

5、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县住建局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政策、会议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县政府办的带领及第三方公司的帮助下“查缺补漏,对症下药”,完善各类政府信息。县住建局2025年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3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1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2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3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的深度与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告知层面,对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执行过程的动态信息、以及项目实施的综合效果评估等深度信息公开不足。信息呈现方式以文字为主,图表、视频等可视化解读手段运用不够。 2.公开与业务融合的紧密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联动机制仍需优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效能尚未完全释放。例如,在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过程中,前瞻性的风险提示和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可以更为主动和密集。 2.公众互动与需求响应机制有待完善:虽然畅通了申请渠道,但面向公众主动征集公开需求、开展政务公开效果社会评议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健全。针对短板不足,

主要改进措施:1.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涵:2026年,我局将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制定并发布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更详细的标准目录。重点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决策过程、执行进展和评估结果的公开力度,提升信息的“含金量”和实用性。2.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强化“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信息公开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计划在“保交楼”项目融资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等关键环节,探索开展“公众开放日”、“线上听证”或“方案公示讨论”等活动,将公开贯穿于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拓展多元化互动与解读渠道:除了完善网站互动功能,计划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以短视频、直播答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进行通俗解读。同时,建立定期征求公众对信息公开需求和建议的机制,并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3.夯实队伍建设与制度保障:继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各业务股室信息公开联络员的专题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考核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所有的行政审批办理事项、流程、时限等信息均在溆浦县政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上公布。所涉及的放管服改革文件均按照市一级主管部门发的文件执行。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住房公开。保障性住房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保障性住房专栏上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保障性住房信息、准入标准、申请材料、住房政策、保障对象信息、保障性住房批次、选房事项等。

初审:游祖文 复审:孙健 终审: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