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 2025-01-10 09:40 信息来源: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县住建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去“拼”、以更宽的视野去“闯”、以更大的担当去“创”、以更实的作风去“干”,推进“八大行动”,推动“大抓落实”,以实干实效加快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呈现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农房监管经验做法在全省住建会议上推介交流。省政府办公厅内部刊物《政务要情与交流》第165期刊发溆浦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学习。八月份,住建部村镇司来溆专题调研传统村落工作,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

一、2024年工作回顾

1.坚持精准施策、稳中求进,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一是全力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相继出台《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利好政策,着力稳定、规范房地产市场,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共销售商品房1637套,销售面积20.38万平方米。全县商品房库存面积49.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5个月。二是建筑业发展态势较好。建筑业克难奋进,稳中转型,持续内育外引、扶优做强,鲁艺公司上升一级企业资质,新增1家“四上”企业,全县规模企业达14家。引进3家省企来溆投资,助力建筑施工企业、建材生产企业深化合作、互利共赢。2024年,全县共完成建筑业产值40.31亿元,同比增长15.28%。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建筑企业奖补资金,加强政银企联动为行业企业纾困解难。开展调研活动8次,走访建筑施工、房地产等企业24家,组织前置服务30余次、助企纾困83次。通过线上系统完成联合审图15个、办理施工许可20个、项目联合验收8个。2024年,全县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县GDP11.2%、税收占全县19.1%,有力支撑全县经济平稳增长。四是项目谋划有力有效。以“两新”政策为契机,在污水治理、排水防涝和燃气领域包装项目10个,共计资金9亿元。

2.坚持扩面提质、建管并重,民生保障更加完善。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4个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1288万元,占比96.12%。二期已挂网招标。二是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持续抓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2024年133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10月底完成验收,11月份完成改造资金拨付。127套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工程量的84.3%;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4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00户,筹集人才住房100套,有效解决不同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全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圆满完成了7个“保交楼”项目,共计1916套住房的交付工作,交房率达到100%。截至目前,5个项目共还款5887万元。“保交房”任务“龙潭院子”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10月份正式交房。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置信访投诉问题,办理领导批示、上级交办、群众反映、网络留言等150余件,受理和办结率均为100%。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生态本底更加厚实。针对住建领域生态环保,打好“碧水”和“蓝天保卫战”。一是污水治理扎实有效。以上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为抓手,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决战决胜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大力开展“水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完成19处管网问题整治和10处入河排水口整治。城区污水处理二厂投产运行,乡镇污水支管网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污水收集处理率不断攀升。加快消除管网空白区,利用黑臭水体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改造污水管网约15公里。二是扬尘防控精准有力。严格执行“八个100%”扬尘治理措施,开展专项巡查4次,检查工地63(项)次,检查商混公司15(个)次,整改问题23个,确保了在建工地“清新干净”,溆浦蓝天一碧苍穹。三是传统村落容光焕发。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不断激活乡村动力、兴旺农村业态、推动人才逆流,越来越多沉寂的古村呈现“人来、村活、业兴、文盛”之势,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助推乡村振兴溆浦路径。8月份,住建部村镇司领导专程来我县调研指导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得到各级领导高度肯定。

4.坚持防微杜渐、齐抓共管,安全管控更加稳固。一是居民自建房安全巩固提升。坚持“严管存量、严控增量”,强力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整改和隐患整治销号“回头看”,865栋CD级自住用途自建房全部整治销号;整治销号6栋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全县C/D级空心闲置房已全面管控,工程措施整治率达100%。限额以上农村建房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监管,通过《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审批建房989栋。二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断强化。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全县累计检查房建市政项目132 次, 发现一般隐患26 项,督促整改到位26 项,整改率 100%。三是城镇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深化燃气安全管理“六化”举措,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分批完成全县餐饮行业负责人、新送气工等培训1300余人,入户安检近4万余户,入户安检率 100%。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46处,移交违法问题线索5个。四是既有房屋安全管控加强。全县摸排核查城市危旧房262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74栋,已拆除房屋3栋,已完成整改有人居住的房屋2栋,其余均采取工程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同时,开展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集中治理,纠治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隐患20余处,督促5个物业小区规范日常停放管理。五是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成功举办了2024年怀化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溆浦县现场观摩活动暨溆浦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启动。开展集中宣传“五进”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指导建筑工地、燃气企业等开展应急演练11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房屋建筑非法违法建设和非法违法投入使用等突出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在各项政策严管严抓下,演变出现很多新问题、新变量。二是受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断链风险,银企互信不足,市场信心不强,房地产市场和舆情风险增大。三是对标生态环保考核要求,污染防治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仍然突出,防污治污面临较大压力。四是人民生活需求越来越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点,将发展成果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社会认同尚有差距。五是住建系统职能宽、行业多、任务重, 人少事多责重矛盾突出,部分干部存在“不愿管、 不敢管、 不会管”的问题,亟需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系统治理能力。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县住建局将一以贯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扛牢稳增长、惠民生、管行业职责,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溆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着力稳固住建产业发展。直面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分析,以满足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为着力点,用好用足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5年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0万㎡。落实落细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评奖等方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特级资质突破“零”,推动更多企业“引进来”“走出去”。2025年,建筑业产值继续保持增长12%以上。

2.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从问题导向出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查找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从目标导向出发,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制定“断头路”清零工作计划,分步实施,逐步消化。抢抓“两新”“两重”“两业”政策机遇,以“项目建设年”为抓手,聚焦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地下管网更新等方面,积极谋划包装一批打基础、强支撑、利长远、惠民生的城建项目。全面完成2024年15个老旧小区改造的收尾工作,逐步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着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推进龙潭等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守住历史文化根脉,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

3.着力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以加快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为目标,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为重点,继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和棚户区改造工作。2025年全面完工怀运、应急系统棚户区改造项目,筹建4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00户。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群危房动态管理,及时精准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加强农房建设管控,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安全体检、安全保险等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保障机制。在全面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程序,优化全流程审批管理制度,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加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提升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2025年继续培育建筑工匠80名。

4.着力补齐污水治理短板。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2025年,基本消除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完善三级管网,新建改造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20公里以上,让乡镇居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开展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护,确保已整治水体不返黑返臭、无新增黑臭水体。

5.着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持续加强建筑安全、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城市既有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坚决防范问题反弹和事故发生。巩固提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成效,全面完成已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治。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推动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行业运营安全。平稳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抓建筑施工领域、小散工程领域以及边坡深基坑等领域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

初审:孙健 复审:张勇华 终审: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