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3-12-20 10:35 信息来源: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以来,溆浦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五新四城”战略目标,聚焦打好发展“六仗”,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高质量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成效显著。今年6月,住建部村镇司领导来溆专题调研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对我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9月26日,在山东“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推进会”上作推广交流。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房监管工作经验被央广网、中新网、湖南日报、湖南卫视、厅官网相继推介;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与交流》第217期作经验推介。截至目前,我县推广应用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质效全省排名第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经济增长”,推进行业发展。1.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坚持贯彻《关于持续促进溆浦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截至10月底,全县商品房库存面积54.67万平方米,共销售商品房1489套,销售面积18.2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83225万元,累计缴纳契税1228万元,维修基金1196万元。新增四上房地产企业1家,入库房地产项目2个。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溆浦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度释放房地产利好信息,促进房销市场有所回升。全力奋战保交楼、稳民生、稳预期相关工作,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政策,防范化解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县二批7个项目1916套“保交楼”任务,共使用借款资金1.726亿元,截至10月底使用率100%,完成“保交楼”商品房交付任务1916套,占比100%。

2.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推动建筑业加快发展作为建设现代化新溆浦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助企纾困,积极引导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年度累计完成32.5亿元,同比增长约8%。新增四上建筑企业1家,升级一级(甲级)资质企业1家。

(二)抓实“城市更新”,激发城乡活力。围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有效措施,制定《溆浦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聚焦五大方面18项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治顽疾、强功能、提品质。一是老旧小区改造蹄疾步稳。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做好房屋修缮整治、人居环境提升、服务配套完善和历史文化保护等。2023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任务61个,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9个,市重点61个,项目总投资0.96亿元,分四期建设。截至目前,61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全部开工,完成建设16个,完成投资9141.82万元,投资完成率95.1%。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源改造配套小型休闲广场、绿地11处、公共停车位41个,打通断头路3条。二是污水防治查漏补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雨污分流、直排整治行动。县城污水处理二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量已完工。城区新建污水管网1公里,污水管网改造2公里,投资600万元,任务完成100%。三是管道燃气四通八达。乡镇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已完成铺设主管网25公里,支管网35公里,4000户已具备入户安装条件。溆浦县城管道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年度任务已完成投资300万元,完成率100%。

(三)紧盯“行业风险”,优化发展环境。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办件。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新增立项的项目数124个、享受区域评估的项目数7个、实施告知承诺办理审批事项190个、通过“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数7个、实行联合审图项目数10个、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数382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数192个、实行并联审批的事项190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16件、工程施工许可14件、实行联合竣工验收项目18个、办理市政公用服务项目35个、征询数65个。在12个单项指标中,4个指标列全市第一,3个第二。各项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便利度的时间有所缩短提高,告知承诺率排全市前列,逾期类的违规情况比去年相比大幅度减少。牵头编制了《溆浦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暂行办法》,全面推进我县“拿地即开工”工作。

2.积极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共收到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152件,涉及问题项目22个。已化解问题项目3个,为1476户群众解决办证难题,占比70%,受益居民近9000余人,排名位于全省前列。

3.不断强化领域行政执法。办理施工许可9个,实施行政检查2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通知2份;约谈相关企业5家次;行业通报1次,涉及企业3家、个人6人次;立案查处16起,结案14起,罚没收入53万元。

4.抓好行业领域监管。一是开展专业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行业活动组织专业培训,共召开市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观摩1次,开展讲座宣讲3场,参加人次达5000余次。二是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全县建筑工地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扬尘在线监测、危大工程监控等信息化管理技术,规范用工用人、施工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提升监督管理效率。

5.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与60余家项目单位签订了帮代办协议,提供各类帮代办服务360余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节点前移、提前介入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行政监管事项,项目验收时间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4个工作日左右。

(四)聚焦“急难愁盼”,办好民生实事

1.危房改造应改尽改。认真开展鉴定全覆盖工作,对25个乡镇上报疑似危房改造名单进行逐户鉴定。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农村低收入群体中的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并按照工程质量和时间要求,组织场督导检查,严把工程质量。截至10月底,192户改造任务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竣工验收率、资金拨付率达100%,拨付资金439万。

2.住房保障尽善尽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一是心系民生做好住房保障。2023年,通过招商引进社会资本模式参与的方式,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灵翠山南大门棚户区主体工程已完工;454套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应急棚改项目已于10月开工。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89.9万元,涉及困难群众1601户。向上争取和自筹资金共27万元用,对保障性住房给排水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展公租房专项清查整治,清理120户不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对象,整改104户,清退住房16套,安置无房困难家庭16户。二是直面问题抓好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物业管理现状,制定了《溆浦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溆浦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物业网格管理模式,处理各类投诉125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次,拆除小区内违规搭建17处。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考核办法》,对全县50个物业管理项目、22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考核,督促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先后有3个小区被评为“怀化市园林式居住小区”。

(五)紧守“安全底线”,压实发展之基。1.持续发力,全面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建立“三级书记抓”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学习《自建房若干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政策。2023年,县委书记2次、县长3次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县工作专班坚持每周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先后发布工作简报13期,工作通报10期,部署开展专项督导检查4次。出台《关于印发<溆浦县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行政执法职权下沉乡镇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的通知》《2023年溆浦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等文件,高位高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铁腕推进隐患整治不松劲。加强隐患的判定,科学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严格按照系统销号流程完成整治销号工作。判定消防安全性隐患322栋,整治销号322栋;判定经营安全性隐患766栋,整治销号766栋;核查合法合规性房屋145299栋,判定隐患80栋,整治销号80栋。排查自住结构性安全隐患房屋865栋,其中C级356栋,D级431栋,直接拆除78栋,其他均采取了安全管控措施;排查结构性安全隐患闲置房屋932栋,其中C级487栋,D级400栋,按要求已拆除162栋,其余采取了管控措施;完成五类重点区域房屋排查19042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部录入平台系统。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拆除县直管D级公房危房1300平方米,督促45户住户搬离住处。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不走样。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体系。对新建房屋的设计图、竣工验收等关键事项由形式审查变为实质审查。逐级压实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全县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张贴安全明白卡6851张。依托《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将“限额以上”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构建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信息比对应用、分类交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有效提升全县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安全宣传,依托基层微网格发出公开信56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5400张,发放宣传手册12000余本,发布短视频等作品80余件。

2.创新举措,全力抓好农房全过程监管。一是全面推广应用“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推行农村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压实农村住房各责任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县新建农房在信息平台完成发证2764件,竣工验收1005件。二是将全县412个村(社区)划分为18769个“微网格”,每个微网格管理10至15户,为每个“微网格”配备2名网格员,有序开展房屋安全检查指导和宣传行动。探索推行“保险+服务”新机制,为属地既有自建房提供“商业保险+房屋安全体验服务”的综合保障,发挥保险兜底作用,为全县自建房购房商业保险,降低群众经济损失风险。探索“分类+标识”模式,对全县6800栋经营性自建房张贴安全等级“三色标识”身份明白卡。全面落实新建自建房“永久性标牌”制度。三是常态化开展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督查,组织专项督查组5个,开展监督检查65次,通报典型问题1期,跟踪督办整改问题16件。同时,将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纳入对各乡镇的综合绩效等内容,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加大资金支持标准图集编制、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施工图审查、监管力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提升自建房安全技术服务保障能力。

3.综合施策,全链条整治领域安全隐患。一是突出建工领域安全整治。年度在建工程项目25个,其中新受监项目9个。共检查企业(项目)184次、下发整改通知72份。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57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5处,一般隐患342处,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100%。共发现33起违法违规行为,县住建局立案14起,结案12起,处罚金额61万元;移交县执法局12起;关停商砼企业生产场所3起;对企业和个人共下达不良行为7次;行业通报4次,涉及企业8家、个人15人次。二是实施燃气领域安全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组织3轮“起底式”排查、全面“回头看”排查2次,共排查企业1129家,发现安全隐患133处,整改133处,整改率100%,采取停气18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强化宣传,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9000余份,燃气监管安全有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敲门行动”,全县共派出排查人员5188人次,共排查燃气用户及居民用户34770户 ,排查隐患48273处,立行立改36827处,后续整改11446处。三是大力整治行业交通顽瘴痼疾。今年出动200余人次,对县城区23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117次,发现隐患19起,下发限时整改通知14份。

(六)聚合“住建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尾提升。小横垅、油洋龙庄湾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竣工,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9.1%。二是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成效显著。全力推进溆浦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茅坡村、光明村等16个村已全面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项目共完成投资5014.3万元,完成工程总量的83.5%。三是强化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建立了“乡村建设工匠信息库”,将乡村建设工匠统一纳入规范管理,2023年,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在全县各乡镇共开设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班6期,雨溆工业园平台培训5期培训学员,考核合格通过560人,任务完成254%。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近年因政策收紧、开发不均衡和库存量大、经济下行压力大、房价过高等问题使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愈加严峻。全县商品房库存面积较大、去化周期较长,其中商品房住宅库存面积29.8万平方米(2461套),去化周期 18个月,非住宅商品房库存24.8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 150个月,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35%。第二批的滨江财富广场二期项目已经通过市局取消该项目借款,已移交至处遗办,但企业涉诉所有资金已被法院冻结,暂无资金完成后续建设,如期完成保交楼任务有难度。

(二)安全防范意识仍然薄弱。一是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弱。对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掌握理解不够,不能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部分人员履职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弱,“三违”现象比较突出,企业自查整改力度不大。二是居民自建房安全监管需加强。普遍存在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违规使用竹脚手架、虎头吊、无围挡作业、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等现象时有发生;日常监管不到位、执法处罚不严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管公房隐患多。县城公租房建设年代久远,基础配套设施落后。长冲口直管公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领域内矛盾问题化解压力大。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我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项目多、任务重、时间跨度长,加上问题成因错综复杂交织叠加,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风险突出。仍有1459个办证遗留问题亟待解决处理。二是住房供需矛盾大。目前已提出申请解决住房轮候登记有177户,但2015年后我县未新建公租房,供需矛盾逐渐突出。三是物业管理需完善。在依法不能设置行业准入门槛的前置条件背景下,难以深入监管新设立企业,大量未经上岗培训的人员进入物业行业从事服务。今年县住保中心已接到投诉共计89件,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虽然回复率100%,回访满意率达到92%,但在机制体制上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增进民生福祉,保持发展主色。 一是加快推动城市更新步伐。着力推动61个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全县61个老旧小区在2024年6月前全面完工。有序推进县城“断头路”建设,打通“堵点”,畅通民心。二是加大乡村建设力度。深化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共同缔造两个示范建设,丰富和完善“溆浦经验”。三是加速推进乡镇管道燃气建设。完成龙潭、观音阁、桥江镇、祖师殿主管网、支线管网铺设等。四是不断优化物业服务。完善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和信用评价制度,积极探索“智慧物业+增值服务”发展模式,研究制定《溆浦县物业企业管理办法》,积极引进品牌物业企业,继续推广“红色物业”试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2.厚植为民情怀,永葆初心本色。一是聚焦“保交楼”政治任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用好用活用足“金融16条”政策支持,精准发力,在房地产企业资金解困上“活源头”,多方联动,抓紧抓实房地产市场“防风险”;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房地产发展模式上谋求新突破,推动房地产业回暖复苏,努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稳步推进2024年申报的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探索物业管理新路子。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城市品质。

3.始终奋勇争先,绘就实干亮色。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在完成2023年老小区改造任务基础上,启动2024年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时加大向上衔接力度和频次,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动态,抓紧每一天、干好每件事,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全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4.狠抓行业监管,擦亮安全底色。一是深入开展自建房整治。全面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和《怀化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抓好重点区域自建房排查,动态巡察整改等工作,确保自建房100%安全。二是深化农房安全监管。全面应用“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和农村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限额以上”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求,推动农房安全管理上台阶。三是压实安全责任。持续抓好实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燃气安全等行业监管。常态化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标本兼治,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筑牢安全底线。

5.紧盯发展环境,彰显发展成色。一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夯实基础,围绕“三集”要求规范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对工改事项工作人员及职责进行完善调整,加强业务培训,尽力实行网上推送。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工作力度,进一步总结“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完善配套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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