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市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四区”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城同创”等重点中心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突出抓好“县城扩容提质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清零”、“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等业务工作,确保了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清零”。为给2019年我县脱贫摘帽打下基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启动了危房改造“清零”行动。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6140户,为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我县成立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工作的日常调度和协调,制订下发了《溆浦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方案》。上半年,危改办将危改对象数据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进行了对比,聘请专业机构对危旧房屋进行危险情等级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书,确保了对象精准。危改对象确定之后,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乡镇将农村危房改造《告知函》逐户发放到危改对象户中,明确改造、重建的标准。同时,我们采取会议培训、集中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危改对象及时了解和掌握危改基本政策。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我局成立了8个联点督导组,建立“日调度、周统计、月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确保了危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12月24日,全县危房改造主体完工5480户,竣工率达98.7%。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治理行动,对2013年以来的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发现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索拿卡要、虚报冒领等违规问题一一严肃查处,确保我县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村镇建设与管理
1.抓好传统村落的申报与保护。完成了第三批、第四批传统村落的保护方案,6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6个传统村落建筑设计编制完成。同时,启动了山背村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完成乌峰村、阳雀坡村、金中村、光明村、蓑衣溪村5个传统村落保护工程项目预算。多次深入省级历史名镇龙潭镇和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进行实地考查勘测和资料收集分析,对县域内潜在的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并进行实地考查及勘测。2018年,我县14个村拟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目前公示期已满,正在等待正式名单公布,分别为低庄镇金子湖村、龙潭镇金牛村、岩板村、均坪镇白雾头村、金屋湾村、黄茅园镇高桥村、祖师殿镇青龙湾村、思蒙镇仁里冲村、统溪河镇穿岩山村、牛溪村、陶金坪乡令溪塘村、中都乡高坪村、上尚村、北斗溪镇茅坡村。
2.抓好村镇环卫、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建设,完成了7座县城垃圾中转站和10座县城老公厕的提质改造工程,启动了县城工业园垃圾中转站建设。同时完成了乡镇31座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任务,完成了卢峰镇横岩村、山门垅村等1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了低庄镇污水处理厂可研、选址等前期工作,加大投入,从城维经费中单列10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25个乡镇的路灯、下水道和集镇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
3.认真实施“厕所革命”。今年,我县制定了《溆浦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截至目前,共完成城区公共厕所新建1座、改扩建11座;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厕所新建1962座、改扩建508座;新建旅游厕所10座;通过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学校等建设新建公共厕所385座,改扩建172座。
(三)围绕安全生产,规范建筑行业管理
1.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年初,要求所有施工企业(或项目部)与我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制订了2018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2018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计划。下发了《关于开展雨季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建筑行业应对夏季高温施工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了冰冻灾害天气及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春节前后工地安全检查、1-4季度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雨季和高温施工、“打非治违”、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年、建筑施工安全、建设领域“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截至12月底,共组织20个检查组847人次对县内35家企业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915条、整改915条,整改率100%,停工整改3个项目,认定严重不良行为2人,处罚5家施工企业和个人3人,打击违法行为10起,处罚金额30.7万元。
2.强化燃气行业管理。一是行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截至2018年12月,对燃气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8次32人,组织在岗从业人员分批进行继续教育6次184人,参训以燃气安全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了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对所有瓶库安全谢谢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2018年,对燃气企业及各配送站点进行安全检查4次,发现存在问题183条,下发整改通知97份,整改到位179条,整改率达到99 %。查处燃气行业违法违规案件5起,处罚金5万元,取消了2家配送站的经营资格。
3.抓好农民工工资及保证金管理。春节期间,对建筑领域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处理了溆水外滩、北岸华景、金海岸、航运公司棚户区、御景湾等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共计180余万元。同时,根据省、市、县关于治理农民工工资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农民工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工资保证金缴存等工作,前三季度,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13万元、投票保证金2137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3436万元、履约保证金2628万元。
(四)抓好房地产行业监管
一是积极推广房地产项目手册。按省住建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房地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考核工作,完成了县内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积极推行《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行为,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运作风险,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民发展。组织拟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组织9家企业参加了“2018.中国(湖南)房地产高峰论坛”。二是继续抓好房地产项目开发。相继开发了城市经典东区、城北壹号等商居小区,继续推进碧桂园一期、滨江雅苑、民投公园城二期、溆水外滩二期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打造高档住宅小区。截至11月份,共完成商住楼开发107.95万平方米,完成商品房销售36.75万㎡。
(五)突出城镇建设与管理
1.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2018年,我们在加大规划编制的同时,积极与上级对接,《溆浦县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2017年修改)》于今年上半年3月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复;县城2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9月份启动了招投标工作, 10月上旬已与编制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签订合同,目前编制单位的技术人员正在县城做前期调研工作。同时,严格项目规划审批程序,根据《溆浦县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溆政办发[2017]44号)文件、《溆浦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把关规划控制,规范城区私人建房,起草了《<溆浦县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补充意见》。今年来,累计共召开规划技术评审会议10次,审查审定项目方案61个;召开县规委会5次,审查项目46个(次),印发《规委会会议纪要》5期;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6份(建筑面积36.48万平方米、24.3千米)、用地规划许可证63份(建筑面积13.24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6份(建筑面积33.47万平方米)。为了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树立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按照省违法建设三年整治行动安排,我县加大县城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先后开展了临街广告牌拆除整治行动、违法建设拆除行动,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7000余平方米,拆除违规广告牌面积38000余平方米,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起,罚没收入35.45万元。
2.改善环境,抓好黑臭水体和污水治理。一是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及时成立了溆浦县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项目部,完成了总投资约12.4亿元的溆浦县黑臭水体综合治理PPP项目前期工作和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等工作,同时,将夏家溪片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单独实行EPC招标,工程于7月2日动工,11月底完工,完成投资3760万元,已全面完成主管网、收集支管网、截流进等水体治理任务,正在进行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后续生态修复、绿化配套等附属工程和维护措施预计2019年3月全面完工。二是抓好县城污水治理。上半年,组织专人对县城饮用水源第一、二级保护区进行专项排查调研,制定了卢峰镇车头村、高第村《疑似排污口整治整改方案》,采取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了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作方案,启动溆水河南、北两岸排水管道检测、疏通工程,对全长9Km的沿河干管及管道井盖进行检测、维修及疏通,采取人工清淤方式恢复管道的正常输水。同时,全力组织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后完成工业园污水管网工程1.2KM、开发路南段和纬八路中段污水管网配套1.2KM、滨江雅苑和民投中央公园城等房地产项目配套市政管网2.6KM、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0M3/D和60M3/D的污水处理站2座、县城沿河两岸污水主管网检测、疏通和维修9KM。
3.扩容提质,抓好基础条件改善。一是推进管道天然气项目建设。今年,共完成了城区管道天然气主管网13.3公里建设,完成迎宾大道等6条DN200主干线管道、园艺路DN160和警予南路等3条路DN110支干线管道覆盖。绿和家园、民投中央公园城等8个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管道铺设完成,目前累计安装用户4214户,其中今年新增燃气用户2190户。二是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于今年7月6日省发改委予以项目核准,8月15日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了垃圾池底板至正负零池壁混凝土浇筑,渗滤液池底板正负池壁混凝土浇筑、锅炉基础土方回填、引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烟囱零米筒壁施工等工程。截至11月12日,已累计完成投资12863万元。预计2019年7月,主体工程完工,2019年9完成设备安装 和运行调试 ,2019年12月正式运行。三是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工程。完成了公安局立体停车场、屈原大道二期后续工程、园艺东路和兴隆路路面油化、长乐坊道路改造等城建项目,持续推进县城中心汽车站、自来水城北加压站及城区新增管网建设项目等。完成了县档案馆、县政务中心等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任务。全年完成城区公共基础和公用服务基础设施投资2.88亿元。
4.全员上阵,抓好“三城同创”。一是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改造配套。加强片区卫生管理,坚持每天检查,加强垃圾死角的治理,对城区10座公厕和7座垃圾中转站进行提质改造;对城区38座公厕和11座中转站进行统一标识、标牌及归档管理工作。建设了高标准的环卫停洗车场,累计投入1190万元,进行了主次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路沿石,井盖、下水道的修补修护。二是全面强化片区环卫管理。督促桑德悦民公司加大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对片区成员单位环卫履职情况进行一天一考核、一天一排名,加大了环卫清扫、清运、清洗保洁,牛皮癣清理督查力度,县城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另外,加大乡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已经完成30座乡镇垃圾中转站的规划选址和红线划定,预计在11月中旬开工建设,年底前预计建成10座以上垃圾中转站。三是积极筹备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根据创建目标,积极与省市部门沟通汇报,邀请省专家组来我县开展技术指导,目前,我县已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了《溆浦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方案》。
(六)围绕市委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8 年4 月2 日至6月2 日,市委第一混合式巡察组对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7月31日,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在整个巡察过程和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始终把接受巡察和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检验,作为推进城乡建设工作的一次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一混合式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列清单、建台帐,把整改措施逐项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同时,以巡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规则,推动党组依章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至目前止,已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三城同创等工作,听取局党委、各支部工作和扶分队长情况报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把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抓成习惯、形成风气,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自觉遵守八项规定,抵制不良风气。
同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单位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先后建立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网络舆情管理办法》《股级中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20余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七)围绕职能职责,狠抓日常工作落实
作为政府组成局,我们在抓好脱贫攻坚、三城同创等中心和日常行业业务工作的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认真抓好了信访维稳、森林防火、城市防汛、计划生育、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录入等日常具体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局和县委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住建特点,对建筑施工、燃气、招投标等领域进行了涉黑、涉恶、涉恐情况线索的摸排。
二、2019年工作打算
1.加强规划编制及管理。加快推进全县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总体规划和集镇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审批进程。
2.突出抓好脱贫攻坚。在2018年全县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的基础上。加大驻村帮扶和结队帮扶实效,加大行业帮扶力度,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突出抓好脱贫增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项目、供水企业、市政公用设施、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着重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在上级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和帮助下,突出重点,紧盯目标,扎实整治,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百姓的居住环境,打好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这一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
5.继续加强县城环境卫生治理。抓好农村垃圾亭、中转站建设,突出抓好环卫保洁、市容市貌、市政维护、园林绿化、污水排放、文明施工、尘土噪音等方面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