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20 17:58 信息来源: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汉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县城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于2026年5月14日当面征求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市政建设管理股具体承办,落实专人负责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我局于4月上旬主动与您取得联系,就县城老旧小区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进行了初步沟通,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深入调研,全面摸清底数

为准确掌握县城老旧小区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市政技术人员会同相关社区,多次深入各老旧小区开展实地走访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小区电动摩托车保有量、现有充电设施数量、居民充电需求及可建设施空间等情况。经核查,近年来我局在已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统筹推进了充电设施建设。目前,溆浦县已在城区59个居民小区建成185个充电站点,共计2356个充电端口,城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覆盖率已突破85%。我局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充电设施建设深度融合,在居民楼院、社区公共空间“见缝插针”布点,确保“回家即充电”。例如,在人口密集的屈原社区,利用闲置的自行车棚和边角空地,一次性增设了42个充电端口,惠及周边500多户居民。

三、实事求是,正视困难问题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老旧小区未能配套建设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小区公共空间普遍不足。我县大部分老旧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建设之初未考虑电动摩托车停放和充电需求,院内空间普遍较为狭窄,有的甚至难以满足消防通道的设置要求。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车棚或充电桩位,空间选址难度较大。

二是电力容量存在先天不足。 部分老旧小区尤其是建成年代较远的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有限,主要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电已趋于饱和,用于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电力容量储备不足。若增设充电设施,需要进行电力增容改造,涉及变压器更换、线路改造等,成本较高且实施周期长。

三是改造资金筹措面临较大压力。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赖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总量有限,对于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另行追加充电设施建设缺乏专项资金来源。此外,部分小区缺乏房屋维修基金或基金已用完,自主筹措资金难度较大。

四是居民意见难以统一。充电设施选址涉及小区公共区域使用,部分居民对充电设施选址存在不同意见,担心噪音、安全等问题,协调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设施落地。

四、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建设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分类施策,分批推进。对尚未建设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实施”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对有空间、有条件的小区,优先纳入后续改造计划,因地制宜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二是创新模式,多元共建。积极推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明确建设标准、协调场地,吸引专业充电运营企业携资入场。目前我县社会资本投入占比已超过总投资的80%,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引入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破解资金难题。

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协调发改、电力等部门,在新建住宅项目审批阶段即要求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对老旧小区电力容量不足的问题,协调电力部门制定“一区一策”改造方案。同时,联合街道、社区做好居民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是建管并重,确保实效。对已建成充电设施,督促运营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维护;对使用率低的站点,分析原因、优化调整,确保设施建得起、用得好。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我单位,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尹恩建

承办人:王立元

联系电话:18574592317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5日  

初审:谢必力 复审:孙健 终审: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