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5-12-17 18:27 信息来源: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问题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不全。调阅资料发现,2023年芷江县和洪江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分别为1.41%、12.9%,溆浦县、沅陵县、麻阳县、会同县均低于30%。

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收集城市生活污水,芷江县、洪江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5年较2023年提升10%;溆浦县、沅陵县、麻阳县、会同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5年提升至30%以上。

整改措施

加快实施“一厂一策”方案,县城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改造污水管网2公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成老城区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情况如下:1.实施了“一厂一策”方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已完成,新建污水管网5千米。2.老城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改建污水管网2千米。3.成功申报溆浦县城区地下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快速有序推进建设中,其中涉及污水管网建设2千米已完成。2025年1-10月,溆浦县城区污水累计处理量1413.2万吨。日均进水COD浓度115.5mg/L,BOD浓度为46.2mg/L,城市污水收集率45.08%已完成整改目标。

验收销号意见

根据市级核查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12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45-3224108  邮箱:23944268@qq.com

初审:米健 复审:孙健 终审:李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