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5-09-17 11:16 信息来源: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本问答所涉及的政策内容,均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基准。若政策文件发生更新,请以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Q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主要依据文件有哪些?‌

A1:主要依据包括:

1.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建村〔2021〕113号)

4.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64号)



‌Q2:哪些人可以进行危房改造?‌

A2: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简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也称“六类对象”。

‌Q3:六类对象身份如何确定?‌

A3:由农业农村、民政部门认定和提供,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六类对象监测平台”。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Q4:农村危房改造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A4: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是先确认对象身份信息,后鉴定住房安全等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农业农村、民政部门提供的“六类对象”名单,再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住房经鉴定属于C级、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列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也可以根据日常排查所发现的CD级危房,再对其房屋户主身份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

也可以根据日常排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CD级危房户主进行身份核实,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Q5:危房改造补助是否可重复领取?‌

A5: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注:多次因灾受损的可重复享受。

‌Q6:危房如何排查?‌

A6: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排查,但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对受灾区域的危房进行实时排查监测,并及时将其纳入改造计划,确保住房安全。

‌Q7:如何进行住房安全性鉴定?‌

A7:鉴定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鉴定组织实施: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也可以组织经培训合格的基层技术人员开展鉴定工作。

‌Q8:危房等级如何划分?哪些等级可纳入改造?‌

A8: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C级、D级房屋为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Q9:危房改造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A9:农户申请:尊重农户意愿,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可以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村级评议:建制村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对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的农户开展村级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重点对象类型)、住房安全性等级、评议结果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级报送的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名单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对象身份特别是近两年分户且无房的农户,防止突击分户套取资金,并对鉴定结果和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村级并进行公示。县级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财政、民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名单开展联合审核。重点审核申请改造对象是否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是否纳入当年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同一户口家庭人员是否已有安全住房,以及其他不符合重复享受的情形等进行联合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乡镇、村级,并将拟纳入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名单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函告农户: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县级联合审批通过的名单,按照当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差异化补助标准,将改造方式、完成期限、质量安全等要求和补助金额等函告农户。系统录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县级联合审批通过的名单逐一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包括农户基本信息、改造前照片、鉴定报告、改造类型、改造方式等。

‌Q10:改造方式有哪些选择?‌

A10:加固改造(适用于C级)

拆除重建(适用于D级)

其他方式:集体公租房/闲置房修缮/房屋租赁置换

‌Q11:危房改造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A11:必须消除鉴定报告中的危险点、禁止单独进行装饰性改造、验收需填写《基本安全评定表》。

‌Q12:危房改造质量监管的要点是什么?‌

A12:农户应及时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按照施工图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选择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积极参与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全过程。

‌Q13:危房改造面积如何确定?‌

A13: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要控制建房面积,人均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防止加重农户建房负担。

‌Q14: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A14: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Q15:补助资金不能用来干什么?‌

A15: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Q16: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A16:通过阳光审批“一卡通”系统规范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发放、公开公示等工作流程,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发放到户,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初审:宋明警 复审:孙健 终审:李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