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溆浦县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人单位或居委会盖章、主管单位盖章)
2、申请报告(申请人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3、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
8、申请人户口为卢峰镇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缴纳社保12个月(含)以上证明(政务中心二楼)
9、低保户、拆迁移民户及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