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危改政策。
2、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仔细调查研究后, 将危改任务下达各乡(镇) 。
3、 各乡(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把任务下达各村。
4、 农户提出危改申请。
5、 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危改对象。
6、 各村对危改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天 。
7、 乡(镇)对危改对象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
示, 公示期不少于7天 。
8、 县组织村庄规划、设计人员对危改房屋进行危房级别认定。
9、 乡(镇)人民政府同危改建房对象签订建房协议书。
10、 村委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逐级审批。
11、 县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危改建设户在溆浦红网进行公示。
12、 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13、 逐户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
14、 乡 (镇)村镇所工作人员帮助危改户做好建房选址工作。
15、 对危改建房进行无偿技术指导。
16、 督查危改建房质量安全及进度
17、 进行检查验收。村委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乡(镇)人民政府、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逐级验收, 签署意见 。
18、 拨付危改资金到农户“一折通”中。
19、 进行完成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