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抽检,其中2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怀化乡韵绿领农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薯粉条”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2月25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低庄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怀化乡韵绿领农产品有限公司,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怀化乡韵绿领农产品有限公司从溆浦县祖师殿镇一加工厂处共购进该批次“红薯粉条”50斤(25公斤),购进价格为8元/斤,销售价格为10元/斤。至2025年2月25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500元,获违法所得500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2月25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怀化乡韵绿领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4月2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怀化乡韵绿领农产品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2.处以罚款8700元;
(罚没款金额合计9200元)
二、对“溆浦县低庄鲜果园”经营的“小台芒”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2月25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低庄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低庄鲜果园,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当事人从溆浦银银水果批发处采购小台芒1件,进价158元/件,销售价185元/件。截至2025年2月25日,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检测3.46kg)。涉案货值金额为185元,获违法所得185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2月25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低庄鲜果园,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5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低庄鲜果园,予以如下处罚:
免于处罚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