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腊八怪牌水晶柴火腊肉”及“溆浦县龙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八怪牌水晶柴火腊肉”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14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腊八怪牌水晶柴火腊肉”系当事人从溆浦县龙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共10斤(5kg),进价35元/斤,销售价52.25元/斤。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522.5元,获违法所得522.5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11月14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6年1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22.5元;
2.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金额合计5522.5元)
二、对“溆浦银河港鲜鲜水果店”经营的“本地砂糖桔”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21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银河港鲜鲜水果店,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当事人2025年10月26日从溆浦佳园吃货小卖部处够进该批次本地砂糖桔”共计1框(19千克=19公斤),进价为7元/千克,销售价为11.6元/千克,剩余11.95千克未售出,已损毁。因已售出的本地砂糖桔,售出时间较长,无法召回,涉案货值81.72元,获违法所得81.72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经营户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经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溆浦银河港鲜鲜水果店做出不予立案。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