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食品、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了抽检,其中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佳惠生鲜销售中心”经营的“本地辣椒”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2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低庄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佳惠生鲜销售中心,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本地辣椒”系当事人所在怀化佳慧有限公司统一配送,共30kg,进价2.6元/公斤,销售价3.58元/kg。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107.4元,获违法所得107.4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8月7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佳惠生鲜销售中心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9月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佳惠生鲜销售中心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07.4元;
2. 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金额合计5107.4元)
二、对“溆浦县优鲜水果店”经营的“桂味荔枝”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2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优鲜水果店,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桂味荔枝”系当事人从溆浦水果市场杨道刚水果批发部处采购,共9kg,进价12.2元/公斤,销售价15.8元/kg。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涉案货值金额为142.2元,获违法所得142.2元。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当事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8月11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优鲜水果店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9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优鲜水果店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42.2元;
2.处以罚款5000元。(罚没金额合计5142.2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