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8 17:59 信息来源: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情形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二、有关要求

举报人举报事项必须指向明确,事实清楚,举报材料内容翔实。举报材料应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问题线索的相关事实和证据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来信地址:溆浦县卢峰镇静安路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编:493000。   

                

溆浦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初审:陈中平 复审:刘建平 终审:舒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