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和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直面问题,压实责任。制订整改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带头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程推动、有力监督;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整改、定期研究、跟踪问效;各责任股室明确目标、倒排时间、闭环整改。
三是较真碰硬,紧盯进度。坚持不迟疑、不观望,严格认真对照反馈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逐个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制定具体整改举措34条,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清单,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常态长效抓好落实。把整改落实融入全局工作,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解决当下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切实打造整改工作闭环,通过问题整改凝聚力量、促进工作,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四个方面18类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基本完成1个,整改落实中2个,整改完成率94%。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未移交信访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局党组完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并组织学习。
2、局党组未开展专题学习,未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6月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工作方案,列出了各责任股室的工作重点、完成时限和完成进度等。落实审查制度,规范各联席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加强监督指导,采取编发简报、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交流,发挥整体效能;开展存量清理,对2023年以来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强化政策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宣传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促使班子成员的发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知。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某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无证经营问题,该公司2021年因疫情影响,生产许可证到期未能及时变更。在此期间,我局责令该公司向第三方检验机构送样,21项指标内容均合格,2022年6月该公司通过生产许可现场评审,取得了生产许可证。2023年在省级、市级抽检中,该公司产品经检测均全部合格。二是对另一桶装水厂未规范经营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要点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其后我局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经现场核查,该厂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其桶装水在省级、市级抽检中,全部合格。三是制定《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包装饮用水的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15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
5、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学校放学时周边存在小摊贩售卖“三无”食品的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溆浦县市监局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面向学生制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进行整治。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整治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67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0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扣押过期食品80余包,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起。共抽检校园周边食品92批次,合格91批次,合格率为98.9%,对不合格食品已立案查处。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宣传培训活动6场次,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三是开展开学季食品安全进校园知识培训活动,让学生了解“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的危害。
6、乡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跟踪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某镇奶粉店现场检查,该店已停止经营,并注销其营业执照;二是组织乡镇所执法人员对部分购物商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开展“回头看”,暂未发现过期食品。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售卖过期食品的情况,我局制定了《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过期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共检查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户2551户次,规范食品经营户124户,现场下发改正通知书20份;销售过期食品立案处罚28 起,结案26起。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力,相关人员未持证上岗,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特种设备股执法人员对该液化气公司现场检查,所有充装人员均已按要求持证上岗。二是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二是加强监督查检,加大对液化气等重点领域的检查和执法力度。
8、部分超过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仍在充装使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特种设备股执法人员到该液化气配送站现场检查,该站已关门停业,现场拍照取证,未发现有超过使用年限的液化气钢瓶。二是该配送站上级液化气公司于2022年7月开始建立了气瓶充装系统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该系统已与怀化市市监局气瓶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兼容。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区域管理原则,将任务分到部门到人,常态化排查整治城镇燃气风险隐患。四是全覆盖式开展谈心谈话,让企业深刻地认识到触碰安全“红线”的严重后果和严厉问责。
9、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证件失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疫情期间,根据司法部、省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行政执法证有效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二是按照2024年7月怀化市司法局下发文件的要求,我局安排全体执法人员分批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二是根据司法行政部门通知,及时组织人员续证,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
10、执法文书和案卷不规范,2022年案审会会议记录未复印装入案卷。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为提高案审会效率,案审时一会多案,因保密需要,不将整体案审会记录复印装入个案案卷,视情况单独制作会议记录由案审会成员签字装入个案案卷;二是2022年个案案审会记录已全部装入案卷;三是增加案件审核人员,加强案件审核力度,针对文书和案卷不规范,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以提升案卷质量。
11、执法记录不严谨。2022年4月,县市监局召开案审会,一致同意对两家副食店各处罚五千元,但会议记录却为五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记录不严谨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属会议记录人员笔误,已由原记录人员把记录予以改正,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分别于3月和5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三是为进一步确保案卷质量,我局结合实际制订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
12、日常监管平台未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我局与县教育局对全县94家AB级食品经营主体的“明厨亮灶”进行了网络系统提升,故此段时间的日常监管平台不能正常使用,升级后现已恢复使用;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安排相关股室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值班监管,填写登记台账,目前对发现的两起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规范直接入口食品操作行为,已督促其立行立改。
13、多头检查、多次检查的现象仍个别存在,进入企业检查验收未到县优化办办理备案手续。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月溆浦县了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21个成员单位,17项抽查任务,21个事项清单,清单包含的抽查事项数138项,县市监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二是2024年7月召开了工作联席会,对监管工作全面部署;三是切实落实进企业检查验收必到县优化办办理备案手续要求,2024年8月份至9月份涉企检查均已办理备案表。
14、未能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监管,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开。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监管,录入名录库的执法人员共计182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5959个,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105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年底前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牵头于2024年1月印发溆浦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成员单位和抽查任务,已完成的联合抽查任务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抽查结果公示;三是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省级平台操作使用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抽查工作培训,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15、某工作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某工作人员工作方法很简单,导致个体户多方投诉举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县纪委监委对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资金的当事人已依规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对投诉进行了书面回复,工作人员与该个体户进行了积极沟通,鉴于其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实质性社会危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其补办了年报;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不定期检查等,督促干部职工遵规守纪、认真履职。
16、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据实将相关票据、明细清单、劳务合同收集归档;二是举一反三,在县财政局专业人员指导下,财务工作人员对2022年至2023年支付的凭证及记账账簿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装订;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合规性审查。
17、固定资产未入账,采购手续欠完整,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相关资产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登记入账,将相关验收单收集归档,杜绝资产流失。二是2024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入账做出专门规定,规范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及使用。
18、三公经费超预算,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超预算数。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因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我局2019年部分预算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放在2020年报销,两年开支合计并未超过预算数,现已将该两年的相关财务资料收集归档;二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坚决做到按预算执行;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三公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合程序;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积极申请支付资金,尽量确保三公经费支出不跨期。
19、涉嫌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相关发票以及明细清单和情况说明收集归档;二是加强对发票的审核把关,确保报账发票合法合规;三是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0、项目验收资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相关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已据实完善相关项目实施和验收资料;二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所有的维修项目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做到手续合法,资料齐全;三是制定了《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对机关和乡镇所办公楼房屋类、设施类等维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县机关事务中心的要求,做到依规依程序实施;四是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核查、分类清理,目前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核销40万元往来款;二是根据每笔往来款项产生的原因,分类制定清理计,目前我局正积极与财政和其它相关单位衔接,通过争取资金、完善相关手续等,对往来款项进行逐一核销;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22、食堂管理不规范,采购物资无明细清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采购物资无清单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2021年4月至12月期间的《食堂采购食品清单》以及就餐人员签字凭证资料未及时收集归档,现已按要求收集归档,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机关食堂从2022年2月份起实行承包制,物资采购等事项皆由承包方承担,并规范管理,实行餐前报备、指纹打卡就餐,杜绝餐饮浪费。
23、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近年来上级纪检部门召开的会议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是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全局廉政风险隐患进行梳理,针对性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三是开展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廉洁从政、清廉家庭等排查工作,确保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24、清廉建设工作推进不够深入,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未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廉政谈话中涉及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内容较少。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2024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清廉机关”创建评审细则》;二是主要负责人2024年以来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岗前任职等开展集体提醒谈话10余次;四是制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层级化廉政谈话事项;五是开展座谈会、警示教育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日常教育,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营造清廉新风。
25、“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下属支部党务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组织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党务工作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五是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撤销所属7个联合党支部,所属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当地乡镇党委。
26、执行议事规则不够严谨,2022年和2023年县市监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多次会议没有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党组对上级相关制度文件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和自学性;二是健全《党组会议制度》,明确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出席。2024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参加了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
27、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干部梯队建设优化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落实中。一是对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空编情况进行清理摸底;二是通过招考、选聘等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4年7月已通过公开招考录用1名年轻公务员;2024年9月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人员;三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需求目录,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 争取招录公务员和从乡镇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
28、缺乏专业化人才,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类等专业人员缺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推荐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网络平台的知识学习,提升素质和能力。四是摸清底积极向上级申请招录相关专业化人才。
29、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松懈,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分管领导对不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按照县局考勤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要求,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局分管人事和纪检工作的领导不定期到各站所、股室抽查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依规依纪处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30、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召开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调整党务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局党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三是完善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质成效。
31、上一轮巡察发现的“一人所”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整改落实中。一是对现有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一人所”的数量,目前,已安排8人充实到乡镇市监所,个别所人员正在调整当中;二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从乡镇遴选事业编人员充实乡镇监管所;三是加强中心监管所对辖区基层监管所从人员、业务的支持力度,确保各乡镇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3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资料欠缺。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3月至5月,县审计局对我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指出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于2020年10月整改销号,整改资料审计局已存入档案,现已与审计局沟通衔接,已将整改资料复印归档。二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核,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三、下步整改措施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认识到整改工作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县委组巡察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市监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始终坚持巡察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是持续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落地见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继续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再督察、再巩固、再提升;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开展“长效盯”,细化清单、倒排时序、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销号。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构建长效常态治理工作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边巩固,围绕问题找症结,围绕难点抓突破,围绕漏洞细制度,及时把巡察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管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3322189;邮政信箱: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静安路;邮政编码:419300;电子邮箱:1047100801@qq.com
中共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