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开展了抽检,其中2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溆浦县腊不同乡村体验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及“溆浦腊不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血丸子(非发酵性豆制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月2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及小横垅乡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分别送达至溆浦县腊不同乡村体验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及生产厂家溆浦腊不同食品有限公司,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当事人从湖南晓百味食品有限公司处采购该批次“猪血丸子(非发酵性豆制品)”共10kg,进价30元/kg,售价49.3元/kg,涉案货值金额为493元,获违法所得246.5元。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已下架剩余的5公斤,其他5公斤因流入市场已久,无法召回,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生产厂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1月15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腊不同乡村体验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3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腊不同乡村体验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46.5元;
2.处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5246.5元)。
二、对“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及“溆浦县瑶力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2月31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及北斗溪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分别送达至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及生产厂家溆浦县瑶力达食品有限公司,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暂停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当事人从溆浦县瑶力达食品有限公司处采购该批次“红薯粉”共30包,进价6元/包,售价6.4元/包,涉案货值金额为192元,获违法所得25.6元。至本局检查之日止,上述不合格食品余26包已全部下架,其他4包因已经被抽样,无法召回,造成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系经营者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该生产厂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5年1月13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3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溆农特商贸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6元;
2.处罚款5000元;
(罚没合计5025.6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