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对辖区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在溆浦县三江镇学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花生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对溆浦县三江镇学校销售的“花生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11月1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检验报告送达至溆浦县三江镇学校,并现场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采取整改措施。
经查,该学校于2020年9月20日从湖南辉碧餐饮有限公司溆浦分公司购进“花生仁”45kg,货值696元。造成上述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该学校在进购上述农产品后,储存不当,导致花生仁产生霉变。该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对储存的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规范进行储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储存间进行通风排气干燥化处理。
2020年11月19日,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溆浦县三江镇学校进行立案调查,于2021年1月1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溆浦县三江镇学校予以如下处罚:
处以罚款8000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