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09 11:32 信息来源: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舒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老旧小区“一户一表”改造的提案”收悉。 4月20日,由党组书记、局长邹锡华主持召开了县工信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会上就如何落实提案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经认真研究,并于7月3日当面征求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将溆浦县锦源汇丰大酒店专变转公变的答复如下。根据湘电公司发展〔2011〕726号《湖南省电力公司规范用户资产接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接收的用户资产必须是设备状况良好,运行维护情况和安全状况良好的”。锦源华天综合楼的专变及其附属电气设备线路是2011年建设投运,运行多年,设备及线路老化严重,运行维护不佳,2026年5月9日经国网溆浦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对溆浦县锦源汇丰大酒店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多处严重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已下达《用电检查通知书》,不具备资产接收条件。建议贵酒店根 据用电检查通知书事项进行安全隐患缺陷整改,经供电企业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申请无偿移交。

二、关于申请锦源华天综合楼的近40户商品房居民用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答复如下。根据湘发改能源〔2023〕43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住宅小区内居民生活用电涉及的专用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供电企业,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小区内公用用户服务(如电梯、消防、水泵、公用设施等用电)不在移交改造范围内,由小区专用变配电室供电”的规定,目前锦源华天综合楼没有建设单独的专变对居民进行供电,目前仅有一台1000KVA专变对整栋综合楼供电,不具备移交条件需要改造。

按照湘发改能源〔2023〕439号“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供配电设施不具备移交条件需要改造的,由移交主体先行委托相关设计施工企业开展设计和改造后再组织移交”的规定,由移交主体出资建设居民生活用电专用变压器和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把新建居民生活变压器等用电设施无偿移交给供电企业(专变转为公变性质),供电企业才能对居民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按户收费。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我单位,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邹锡华

承办人:陈  健

联系电话:0745-3336696 

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3日

初审:陈健 复审:刘俊 终审:邹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