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国管节能〔2020〕39号)、《湖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湘管发〔2020〕12号)和《怀化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怀管发〔2020〕8号)要求,根据《溆浦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
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国管节能〔2020〕39号)、《湖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湘管发〔2020〕12号) 和《怀化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怀管发〔2020〕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溆浦县节约型机关创建,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突出节约型机关创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发挥我局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2021年底,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与管理制度,成立工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股室配合完成各项节能指标年度考核工作,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创建节约型机关考核指标的总体目标任务工作,定期对各股室、直属单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各项创建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二)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倡导干部职工上下班以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等低碳方式出行,尽量少使用公车,干部职工就近开展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开会下乡等工作,首选统一乘坐大巴出行,一般不安排多台小型车辆同时出行,必须按照每辆车4人标准安排车辆,安排车辆优先选择低碳节能的电动车辆、小排量车出行。
(三)提倡绿色采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局机关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型等绿色办公用品。加强办公设备、交通设备等采购数量,严格把关各股室打印机、电脑、开水壶等能耗型设备配备数量。不定期深入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检查指导绿色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坚决把绿色采购创建落地,杜绝重复采购、拆分项目采购。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采购,合理减少一次性耗材的使用。
(四)提倡绿色办公。深入推进工信系统无纸化办公,坚持纸张双面书写、双面打印,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努力减少开灯数量和时长。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办公室的空调不应低于26℃,冬季办公室的空调不应高于20℃,坚决杜绝同时使用空调与火炉。加强公共场所用水管理,控制水龙头滴漏,随时提醒干部职工下班、出门时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电灯等用电设施,减少和避免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全面养成节能减耗的良好习惯。
(五)提倡垃圾分类。充分汇聚“垃圾分类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的思想共识,积极提倡“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爱护环境、全民行动”。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保障垃圾分类设备投入,努力做到垃圾分类主动分、习惯分、准确分,主动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推动形成垃圾分类是人人皆可为的举手之劳。充分利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微信工作群、进行线上与线下发力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共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六)提倡节约粮食。局干部职工在食堂用餐时做到量入为出、以需定供。做到合理搭配,适量取用;倡导“光盘行动”,坚持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避免减少一次性餐具、纸巾、纸杯的使用,鼓励文明就餐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就餐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系统上下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为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台账。
(二)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直属单位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要以上率下,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充分调动局干部职工厉行节俭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建办要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直属单位、股室评优依据之一。
(四)强化宣传工作。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创建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定期组织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附件1:溆浦县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
附件2:溆浦县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年度任务安排
附件1
溆浦县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
序号 |
单元 |
项目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1 |
强化 目标 管理 |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 |
完成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 |
创建单位完成县机关事务中心下达的年均能耗下降目标的,得10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
10 |
2 |
完善制度机制 |
管理机构 |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4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4分。 |
8 |
管制制度 |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按规定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统计、分析等工作 |
1.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4分。 2.通过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4分 3.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得4分。 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得4分。 5.制定其他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节能监管系统以及用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制定1项得1分,累计最高得4分。 |
20 |
||
3 |
推行绿色办公 |
行为节约 |
健全完善推行行为节约、绿色办公的举措 |
1.推进无纸化办公,得2分。 2.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得2分。 3.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得1.5分。 4.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1.5分。 5.使用节水型器具,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得3分。 |
10 |
3 |
|
绿色采购 |
实行绿色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1.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得3分。 2.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3分。 |
6 |
绿色出行 |
推动绿色出行,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
1.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2.5分。 2.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得2.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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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
源头减量 |
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 |
1.开展“光盘行动”旧物再利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得3分。 2.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3.5分。 3.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得3.5分。 |
10 |
分类投放 |
按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引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 |
1.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得2分。 2.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2分。 3.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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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收运 |
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和处置 |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2分。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2分。 3.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收运处置,得2分。 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得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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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宣传教育 |
宣传实践 |
开展多种形式节约能源资源宣传 |
1.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开展1项活动得2分,累计最高得4分。 2.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有1类标识得2分,累计最高得4分。 3.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3分。 |
11 |
教育培训 |
组织对能源管理和运行人员的节能培训 |
1.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得3分。 2.每年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能源管理和运行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得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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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附件2
溆浦县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年度任务安排
2020年度完成创建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卢峰镇政府、桥江镇政府、水东镇政府。
2021年度完成创建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大江口镇政府、思蒙镇政府、观音阁政府、舒溶溪乡政府、均坪镇政府、低庄镇政府、深子湖镇政府、双井镇政府、祖师殿镇政府、三江镇政府、油洋乡政府、小横垅乡政府。
2022年度完成创建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总工会、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市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统溪河镇政府、淘金坪乡政府、两丫坪镇政府、北斗溪镇政府、中都乡政府、沿溪乡政府、龙潭镇政府、黄茅园镇政府、葛竹坪镇政府、龙庄湾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