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内设行政业务职能股室 16个;二级机构 4个,分别是:溆浦县节能监察中心、溆浦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溆浦县价格认证中心、溆浦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下属及派出机构 0个;核定编制66名,实有人数 64人,其中:行政人员 24人、事业人员40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76人。
(二) 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应对措施。
3、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4、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负责拟定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制订并统筹促进县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5、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6、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承担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7、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县级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动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9、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10、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全县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1、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2、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全县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13、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4、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能,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具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总额为:812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3年本部门支出总额为81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48万元,项目支出6981.36万元。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锚定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扎实履行参谋、服务、协调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21.23亿元,同比增长5%;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6.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1148万元,占总支出的14.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7.9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扶贫点支出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198.45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遗属的生活补助和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支出;资本性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支出。
2023年“三公经费”列支明细:公车运行费为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车辆;公务接待费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9.1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所有支出均很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
(二)资金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制定了《县发改局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局机关考勤制度》、《行政工作问责制度》等工作制度。
2、严控支出。我局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经费控制有序;全年所有支出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均控制在预算和调整预算数范围之内。
3、规范管理。对于经费支出,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审批制度执行,坚决实行报账审批“一支笔”,重大开支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及购买服务等一律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在电子卖场统一采购;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机关财务自查自审,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积极推进局机关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我局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做到了公开透明。
(三)专项资金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6981.36万元,占总支出的85.88%。其中包含:储备粮项目支出276.71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79.85万元,均坪煤矿采煤深陷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支出810.73万元,溆浦仲夏区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4573.25万元,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支出210万元,应急成品粮84.1万元等。在项目的实施中,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报账程序,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预期目标如期完成,没有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元。
六、资产管理情况
为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我局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目前,我单位固定资产已全部登记造册,并明确了使用人管理。截至2023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7.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18万元,通用设备11.82万元,专用设备26.83万元,其它固定资产16.24万元。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履职情况分析
1.积极做好争资争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资金,谋划储备中央、省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5个,总投资50.61亿元;新增国债项目47个,总投资25.68亿元;超长周期国债项目31个,总投资45.23亿元;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省级重点招商引资等项目188个,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做好能源开发工作,龙庄湾、低庄2家风电都已签订投资开发合作协议,正在做用地预审、水土保持、可研编制等核准前的准备工作,各风电场测风塔都已设立完成,现正在进行测风数据的收集。初步风机点位预选址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敏感性因素的排查。江口抽水蓄能项目完成了初步分析报告并提交申报资料。
2.大力推进项目投资。省、市重点分别完成投资11.67亿元、45.67亿元。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45.81%;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14.82%。全力推进“贯彻党的二十大锚定新目标奋力闯创干”活动开展,在全市活动综合评比中,在全市综合评比中,我县一、三季度分别获得全市第三、第二名。
3.不断夯实产业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市、县有关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绿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4大产业及细分的12条产业链(产业)。截至目前,产业链新签约项目30个,到位资金62.42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个,“三类500强”企业项目3个。
4、扎实开展价格管理。牵头完成溆浦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完成了我县的民办非营利性学校学费、住宿费定价工作;完成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核定;指导2023年教育收费工作,并制定2023教育收费政策;核定了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完成了溆北佳苑、大汉名邸等小区的前期物业核价工作。开展7项常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成6项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时完成价格监测工作。完成司法机关涉案物价格认定200件,行政执法部门标的物询价12件;全面完成对2010—2022年存量案卷入库工作,2023年以来的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5.奋力做好粮食保障。加强地方储备管理,现有地方储备粮1.2万吨,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省级储备粮3500吨全面完成轮换任务,县级储备粮3000吨,完成销售3000吨,收购1500吨;完成应急成品粮储备建设任务440吨;截至目前,实现粮油工业总产值2.24亿元;组织开展粮食库存、粮食销售出库、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检查5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粮食监管信息化工作,持续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6.稳步推进易迁后扶。抓好后续帮扶各项工作,全县5236户易地搬迁户产业奖补实现全覆盖,搬迁群众持续享受产业分红。今年来,在安置点所在地申报以工代赈项目4个,争取中央资金1959万元;申报湘西开发产业奖补项目2个,争取中央资金267万元。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资金1130万元。整合资金174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的维护、提升。
(二)经济效能分析
1、机关节能降耗。一是严格用电管理。倡导在自然光照较好的条件下不使用照明灯具,使用照明工具时保证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等能耗空放现象;二是严格用水管理。人走时及时关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三是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利用网络传输文件,在电脑上修改文稿;打印材料时,提倡双面用纸。
2、行政审批提速。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全年共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262个,其中审批项目81个、核准项目4个、备案项目169个,项目概算审批8个。
3、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协助和指导湖南鸿新实业按时通过基地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如期完成投产任务;协助和指导我县江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35kt/a高纯锰生产线整体技改及配套中硅、低微碳锰铁生产线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做好能源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发改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对能源领域相关企业全覆盖式进行检查,未发生一起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狠抓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修复指导等事项,整理筛选《溆浦县2023年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有序开展信用工作。
(三)有效性分析
1、经济效益。今年来,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8.55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5%,全市排名2;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绿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4大产业及细分的12条产业链。产业链新引进项目30个,实现开工30个,实现投产11个,到位资金62.42亿元左右。
2、社会效益。一是完成重大方案编制。牵头完成《溆浦县推进“5+N”现代化产业新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溆浦县自供区改革改造实施方案》《溆浦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溆浦县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安心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等重大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推进“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规划《纲要》评估报告已经通过县人大审议。三是争取重大试点。积极争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省级试点,编制《溆浦县县城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溆浦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方案》,顺利通过省评审,我县成功纳入省级专业功能县城试点范围。四是谋划化工园区认定。全力申报新设立大江口片区化工园区,牵头开展了《溆浦县新设立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溆浦县新设立化工园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编制工作。五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编制《溆浦县推进项目建设整改方案》《溆浦县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的十条措施》,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和专项债项目建设。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预算执行情况不是很好,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到位等。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单位经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控制,尽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局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水平要求比较高的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了在资金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后将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但因本局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希望县财政局多组织业务培训,对我局多加强业务指导,促进我局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打分为98.5分,我局将综合运用绩效评价情况指导开展2024年的各项工作。
(二)绩效自评公开情况
本年自评报告将于2024年6月份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