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5:06 信息来源:溆浦县自然资源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主要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溆浦县城南老汽车站旁,邮编:419300,电话:0745-3223021)。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年溆浦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确保局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坚持便利、实用、有效的政务公开原则,用活用好现有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认真开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以效能建设为契机,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安全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报送的质量不高,常规工作信息,少深层次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信息。二是公开的内容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工作事项多,公开具体措施和效果少。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载体不够多元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着重落实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强化信息公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全面宣传政务服务局相关工作。三是建立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应从不同的监督主体入手,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制定专门的为公民举报、复议和诉讼提供具体指引的指南。同时,认真抓好处理意见的督办落实,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化措施,及时解决群众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