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

发布时间: 2023-08-30 09:18 信息来源:溆浦县自然资源局

溆浦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人,核定事业编制32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8人(乡镇国土资源基层管理所),离退休人员124人;共设15个行政股室,附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8个,主要负责全县土地、矿产、测绘等行业管理工作。

(二)2022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7280.31万元。其中:本年公共财政拨款598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1195.5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99.7万元。

2022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728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0.99万元,项目支出23209.32万元。

二、2022年整体支出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为4070.99万元,占本年支出14.9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6.30万元,占基本支出84.41%;商品服务支出574.99万元,占基本支出14.12%,(其中:办公费、印刷费96.71万元,会议费、培训费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61万元,占基本支出1.42%;其他资本性支出2.09万元,占基本支出0.05%2022年“三公”经费0.59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数额在厉行节约控制指标内。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为23209.32万元,占本年支出85.08%。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756.67万元,占项目支出7.57%;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万元,占项目支出0.59%;其他资本性资本性支出21316.65万元,占项目支出91.84%。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土各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各项报批费用及成本支出,以及国土整治,地灾防治等项目的专项支出,所有项目资金我局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严格执行预算和合同,合同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要更改的,须经审批后方可变更,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专项用于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建立完善各项专项资金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对项目进度、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明确责任,规范运行。二是实行资产的动态管理。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在单位撤并、人员调整时,重点对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监督做好交接工作。三是处置和出租实行审批和报备。管理使用单位在资产处置和出租时,必须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向资产管理部门上报备案,避免处置的随意性,确保资产的处置和出租收益足额完整上缴国库。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意识形态持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研讨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社会主义简史”,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完成党支部书记、委员补选工作,办理行政应诉案4起,复议案1起,回复信访件129件,累计发表各类新闻报道40余篇,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创建清廉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清廉机关创建,积极营造“清廉机关”创建浓厚氛围,集中开展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及“严惩庸懒散、推动闯创干”自查自纠行动。制作“清廉单元”宣传专栏4个、“清廉文化”标牌10块、廉政警示2处,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294份,印发《工作通报》4期,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处理干部职工13人,行政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干部职工4人。

3.持续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事创业激情。坚持“筑巢引凤”引人才、“关口前移”育人才、“有序流动”聚人才、“搭建舞台”激人才,打破论资排辈现象,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派1人到省厅、4人到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跟班学习,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土建测绘类专技人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1243人次。职级晋升49人,内部交流干部23人,提拔11人,免职5人,把一批忠诚干净、表现优秀、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实现思想作风“破冰提能”,干事创业激情明显提升。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积极组织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开展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2次抽调8人到鹤城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25人参加卢峰镇5个社区疫情防控核酸采样工作,全局未出现一例确诊或疑似病例。

5.精准把握资源政策,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山背花瑶梯田景区观光索道一期、S249溆浦县桥江至思蒙公路(一期)项目等31宗建设用地项目获省、市政府批准,获批面积1657.2405亩。供应土地196宗、面积4262.32亩,其中划拨供应土地40宗、面积3658.06亩;出让156宗、面积604.26亩,实现土地成交价款4.2824亿元交易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450,收益6000万元;交易增减挂钩指标195亩,创收2070万元,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有力。

6.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投入800万元用于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制定《溆浦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定位、定量、定人管理,做到一田一牌、一牌一人和网格化巡查监管。设立乡镇级田长50个、村级田长412个、网格田长1660个,制作田长制公示牌437块,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田长及网格田长责任体系,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9.22万亩,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不减少。

7.紧扣发展第一要务,构建城乡规划新格局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三线划定和耕地保护“一张图”工作,召开县规委会7次、技术评审会10次,完成13个专题专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次,正在编制专题专项11个,启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成227个村庄规划编制,超额完成省市任务57城镇开发边界规模3204.96公顷,远高于市局下达的增量指标。

8.狠抓行业安全生产,筑牢生命安全屏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动摇,完成“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扎实开展汛前排除、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摸排临坡切坡建房2789户、地灾隐患点302处,验收地质灾害应急工程28处,处置灾险情35次,紧急避险转移群众30317人次,连续多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抽调55人参与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配合相关部门排查自建房213602栋,鉴定经营性自建房6842栋,整改房屋1475,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9.纵深推进生态修复,奋力守护绿水青山砂石土矿规划已获省厅批复,正在编制第四轮矿规,新设砂石土矿6个、保留1个、关闭注销34个,封堵废弃矿洞617个,封闭非法开采点14封闭,扣留挖机14台,遣散作业人员140人。抓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质改造工作,完成11家绿色矿山建设,超额完成4家。办结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17件,“夏季攻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深子湖硅砂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顺利销号。

10.坚持高压打击态势,维护自然管理秩序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通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3件,处理12336平台举报违法线索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线索17户,拆除违建项目8处,移送纪委4件、财政7件、公安1件、相关部门处理 15件,收缴罚没款400余万元,2022年违法用地实现“零”增长。

11.用心办好民生实事,营商环境更加优化37个“多测合一”项目全部线上办理,税务、住保中心等部门入驻不动产登记专区,赋权长沙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开展抵押登记业务,设置了多测合一、维修基金、税费收缴等办事窗口,在今典小苑、大盛郡府2个楼盘开展“交房即交证”,真正实现专区内一站式办结、“一网通办”和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交房即交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4933本、证明5337份。协助征收契税3140.4万元、维修基金1608.3万元,协助发放不动产抵押贷款20.2亿元。

12.编制住宅标准图集,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北斗溪镇坪溪村等4个村派驻工作队12, 派出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责任人88人,结对帮扶32户、结对联系338,拨付北斗溪坪溪村、茅坡村和龙潭镇芙蓉村、栗山村等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共计12万元,为受灾的舒溶溪乡龙角桥村捐款捐物2.72万元,想办法、出措施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编制印发《溆浦县新时代农村住宅设计标准图集》至各乡镇,推进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不够精细

(二)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项目实施年度过长

七、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建议及时拨付预内经费

(二)由于乡镇人员较多,无收费项目,建议加大乡镇公用经费安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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