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16 11:08 信息来源: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绵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溆浦县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建言献策。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严格对照湖南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要求。现将办理办结情况答复如下:

一、试点政策全面落地,三级经办体系规范运行

在本次湖南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6年7月1日正式启动之前,按照原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省市现行政策规定,外卖骑手、同城货运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因无法与平台建立标准劳动关系,我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符合现行工伤保险法规的参保条件,无法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在实际操作中,此类人员仅能随同养老、失业保险一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即“三险同参”模式),新业态群体职业伤害保障长期存在政策壁垒。

按照全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统一部署,我县严格执行“省级统筹参保、市级核发待遇、属地负责调查”的分级管理机制,各项政策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1.参保登记省级统筹实施。参保登记、平台系统对接、按单征缴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负责,通过与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试点行业平台企业系统直连,自动完成从业人员参保登记、实时按单扣费,参保费用全部由平台企业承担,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无需单独办理参保手续。

2.待遇支付市级统一经办。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严格执行全省统一项目与计发标准,涵盖医疗救治费用、生活保障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待遇水平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有序衔接。待遇核定与发放工作由市级经办机构统一负责,我县做好政策告知与权益引导,畅通劳动者咨询渠道。

3.属地法定职责落实到位。根据试点政策规定,我县具体承担辖区内职业伤害案件的调查核实、政策咨询解答等属地经办职责,严格遵照上级经办规程开展工作,上下联动保障试点平稳落地。

二、规范属地经办管理,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立足县级法定经办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1.规范案件调查工作。严格执行职业伤害事故调查工作规程,对辖区内上报的职业伤害事故,按规定程序开展事实核查、证据固定,按时限要求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交正式调查结论,确保调查程序合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待遇核定提供准确依据。

2.优化便民服务渠道。依托智慧人社开通线上报案、办理进度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入口,实现申请材料线上提交、业务环节内部流转,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提升办理便捷度。

3.严格数据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保密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对案件调查、信息核对过程中涉及的劳动者个人信息、敏感业务数据实行规范管理,严防信息泄漏风险。

三、协同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全省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我县协同相关部门落实配套工作要求: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向平台企业和劳动者告知政策内容与办理流程;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协同工作;落实试点运行监测要求,及时向上级反馈基层经办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持续规范案件调查流程,提升经办工作质效;二是持续优化线上便民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三是配合省、市两级做好试点运行监测与政策落地相关工作,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溆浦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0745-3323552

初审:唐珍珠 复审:刘琳 终审:向英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