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文件要求,2024年,经运营机构申请,省市县人社部门认定复评,溆浦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运营的溆浦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被认定为市级及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溆浦县通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溆浦县今典创业孵化基地被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需要支付溆浦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创业服务补助183760元,溆浦县今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145300元,共需支付创业服务补助329060元。现将两家基地申请的创业服务补助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7天(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
举报受理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5—3323552
县财政局 0745—3329017
县就业服务中心 0745--3327259
溆浦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附:溆浦县2024年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