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规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招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属中型企业,招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8名、残疾人8名,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申报一次性岗位补贴的条件,共计16人16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7天(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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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5—3323552
县财政局 0745—3329017
县就业服务中心 0745—3327259
溆浦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