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14 09:28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溆浦县政府门户网(www.xp.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关精神,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等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创新方法形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化办有关管理要求,做好财政网各栏目的动态更新,确保内容丰富,更新及时

(三)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和办法,在公文处理环节明确公开类型,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在公开环节对形式内容进行再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情况。2018年,我局不断加大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资金的公示,成效明显。财政网共发布信息492条,积极宣传财政政策。

(二)落实有关信息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除列入涉密信息目录清单的事项外,其他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 严格公开时限。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

1、2018年,在财政网统一集中公开了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县直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9月份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率达100%。 统一公开平台。部门预决算除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外,财政网专门设立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方便查询监督。细化公开内容,一般公共预算公开到了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最末一级项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说明更加具体。

2、2018年继续对全县各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新增公开各单位的绩效目标表,同时也对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进行了公开。

3、2018年加大了对扶贫信息的公开,其中:有关扶贫的政策文件、项目计划、资金下达、资金分配等信息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溆浦财政网实现在线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工作创新不够,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研究,查漏补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争创新的成绩。

一是围绕重点、热点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突出政务公开要点的落实。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财政系统内部协同配合机制,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机制,调动局机关各股室、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内容保障,提升运行效率,确保网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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