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10:20 信息来源:溆浦县科技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溆浦县科技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溆浦县政府门户(www.xp.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溆浦县科技局联系(电话:0745-3329658,联系地址: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警予东路190号,邮编:419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规范性为重点,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做好常规性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优势,结合我局职责,对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进行了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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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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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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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继续加强。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一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推进各项公开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切实提升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机制,有针对的加强职能范围内重点工作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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