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01 信息来源:溆浦县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溆浦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溆浦县政府门户(www.xp.gov.cn)查询,相关事宜可与溆浦县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745-3329658,联系地址: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警予东路190号,邮编:419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的规定和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由文化层次高、业务水平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优化了日常工作格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法、程序、监督、考评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5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政策咨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科技文献信息共享服务,受理5项,办结5项。

1、改善信息发布功能。扩大了服务类信息的渠道和查询,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依据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设置相应专题集中发布信息。

2、及时报送跟踪服务。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送,落实信息公开,跟踪检查。

3、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主动公布基础信息、动态信息及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项目的目录和指南。

4、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5、采取多种公开路径。我单位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各种有效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溆浦县科技局门户网、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发布各项项目审批信息,以及相关便民资料等,不断扩大便民信息范围,将发改各项政策及时在互联网络上进行发布,方便群众能够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

a .互联网。在门户网站中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和科技动态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工作信息。                   

b.公共查阅点。县政务中心、县档案局等地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c.公示公告。在部门文件和公示公告专栏,公布重要公示公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

d.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中公开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受(办)理程序、依据、期限等基本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扎实开展,但还要继续努力,还需不断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还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全面及时。在专业水平、公众互动、法治水平、制度建设、为民与为企业服务质量上需更进一步。

下步改进措施

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

2、全面公开信息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清理公开事项,确保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加强科技项目申报信息的公开力度,注重科技政策、科技法规的宣传解读,确保信息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提高信息发布平台工作质量。进一步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工作质量,注重提高专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和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信息,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依法保障社会民众的知情权,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做及时高质量开展。

4、不断提高专业业务水平。组织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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