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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溆浦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5 18:38信息来源:溆浦县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县委“兴工强县、基础提质、文旅融合、统筹城乡”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县创新能力和水平建设,根据《溆浦县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和《溆浦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溆浦县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
  围绕农业“一特两辅”和工业“一主一特两辅助”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在柑橘、中药材、硅砂、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着力解决制约我县产业发展振兴的关键瓶颈技术和重点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通过搭建创新平台,加速集聚创新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专家为支撑,实施一批科技帮扶乡村振兴项目。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做出溆浦贡献。
  二、申报范围
  (一)重点研发计划
  突出技术支撑,面向制约我县现代农业、工业等领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技术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紧缺技术问题,构建“引进来”和“走出去”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提升我县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能力。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强、研发经费投入大、研发人员多的新兴企业。
  (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
  聚焦我县重点培育和发展的特色支柱产业,实施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模式、新品种、新技术,推动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领域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新品种转化与推广。
  (三)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
  聚焦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动创新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带动创新资源和绿色发展技术向乡村下沉,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示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创建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基地)。重点支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计划、引进市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县域重点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三、方式、数量与额度
  采取前资助支持的方式,分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3类,支持项目不超过13个,额度每个5-20万元,实施周期为1年。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体包括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2、重点研发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以团队进行申报,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创新。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自筹经费与申请县科技专项经费资助的比例在 1:1 以上,自筹经费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
  3、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和实施条件。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够解决产业链条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工艺问题的优先支持。
  4、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 1 项,参与 2 项。
  5、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结题、终止而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6、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准确选择申报领域和主要研究方向,下载填写《溆浦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并提供其他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溆浦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必要件);
  (2)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必要件);
  (3)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必要件);
  (4)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单位在职证明(必要件);
  (5)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相关页、 结题验收报告相关页、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明等相关页);
  (6)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首页、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等);
  (7)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8)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 A4 纸双面印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项目申报、立项资格。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4、各申报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县科技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5、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745-3331355。
  六、项目受理
  受理时间:自通知下发日至2022年12月19日17:30止。受理单位:溆浦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8674526880;受理邮箱:59374171@qq.com。
  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2: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模板
  附件3: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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