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保障,争先创优,全局上下一盘棋,借助考核办法这个“指挥棒”,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良好局面,以真抓实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力改革创新促发展,推动民政事业提质增效。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今年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民政困难群众救助提标、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等工作6次,在今年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政县级配套资金214.32万元。二是持续创先争优。我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争先进、建新功,对标省级先进典型抬高工作标尺,抓住关键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养老服务工作对标对表中央、省级文件要求,持续发力,初步建立了以公办养老机构为托底保障、村(居)养老服务为依托、家庭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讲好民政故事。加强与上级主流媒体对接和推送重点稿件,今年累计被省级、市级、县级主流媒体采用稿件56件,溆浦新闻网“未成年人保护”专栏累计发布稿件78件,努力实现传播提速、内容提质、业务提效,不断展现溆浦民政发展故事,擦亮“红色溆浦”城市名片。
(二)聚力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推进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一是持续提标兜底。我县现有农村低保17344人,城市低保 1077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978人;孤儿124人;事实孤儿256人;重度残疾人13484人,困难残疾人6330人。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四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进行提标。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特困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564.8万元,实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3042人,发放救助资金383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全面推行精准救助。出台《溆浦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核算为主、评议为辅”工作机制,各乡镇成立家庭收入核算小组,村(社区)开展日常走访,今年来,通过主动发现新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603人。实现社会救助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转变。三是创新保障方式。持续购买住院照料护理保险。2022年出资214.9万元为全县所有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保险公司为住院的695余名特困供养对象理赔照护费、生活费等共计约199.6万元。
(三)聚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助力有“温度”的幸福养老。一是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要求,我县按照“1+N”模式,去年以来,全县养老机构由28所合并为16所,实行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二是提质改造养老设施。为了解决撤消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老人安置问题,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保障和供给能力,对县枫林晚养老服务中心、县福利院、龙潭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护理床位112张。对全县16所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电路提质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完善村(居)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全县共建有村(居)级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中心、互助养老等养老服务设施275个,形成养老服务覆盖网络。在卢峰镇屈原社区、双井镇塘湾村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加大投入,精心选址,坚持需求为导向,在龙潭镇横板桥村、水东镇刘家渡村等8个村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是适老化改造序时推进。制定《溆浦县“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在全县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652户,其中2023年完成546户,现已完成50%,为老年人生活起居提供便利,提升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四)聚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儿童友好环境。一是健全未保网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5个乡镇全部建立未保工作站,织密织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保护“六张网”。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强大社会震慑。二是落实精准保障。稳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累计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资金196.17万元,发放2287人次。办理收养登记6个,解除收养登记2个。三是提升关爱水平。开展“四点半国学课堂”等活动,服务260名困境儿童。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硬件设施,为257名困难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6000余人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近300场,服务困境儿童1.1万人次。
(五)聚力创新基本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同体。一是激发基层治理创新动能。深化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实现挂牌规范化。督促412个村(社区)继续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放大幸福基金效应。推进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居)务公开常态化,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二是激活社区服务“神经末梢”。指导14个乡镇40个社区居委会选举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为服务小区居民、解决业主和物业矛盾提供组织保障。对7个乡镇、190个村(社区)开展清廉乡村(社区)创建,运用微自治,抓好微监督。三是推进移风易俗落地落实。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破除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县25个乡镇412个村居均成立红白理事会,现有理事会成员3179人。今年来,共开展活动653次,劝导婚事新办125次,丧事简办231次,其他事不办96次,为村(居)民节约资金576.9万元。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成立登记社会组织6家,变更登记13家,注销登记2家,依法撤销登记10家。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参检社会组织137家,参检率81.7%,年检合格132家,合格率93.1%。重新启动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地平台支撑作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六)聚力创优专项社会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一是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质量。积极创建 “清廉大厅”,争创“县级文明服务窗口”。对全县25个乡镇开展巡回办理登记,截至今年6月,共办理524对,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办证服务。二是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通过“头条寻人”、DNA比对、人脸人像对比识别,今年来寻亲成功7人,护送返乡25人。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累计巡查130人次,安置救助人员11人次,发放救助物资80人次。做好站内照料服务和医疗救治,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4人。三是规范区划地名边界。助力乡村振兴,启动数字乡村地名设标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工作,完成溆中线边界联检工作。完成省地名志信息补充核对工作。四是加强残疾人保障福利。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今年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每项80元/月。截至目前,发放重度护理补贴67275人次,发放金额538.3万元,发放困难生活补贴31835人次,发放金额254.7万元。五是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治丧活动,县城区内全面实行集中治丧。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建立救助制度,为群众减轻殡葬负担近3000余万元。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投资3亿元,开工建设了新殡仪馆和公墓项目,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聚力慈善社工和福彩事业,提升救助实效。一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对12个乡镇社工站开展四星级社工站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开展全县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培训学员42人。二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成2022年“三捐合一”捐款9.461万元;定向捐赠捐款19.9万元用于建设山背村停车场,助力乡村振兴。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发放慰问资金32万元,慰问困难群众838户。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救助资金14.4万元,救助16人。开展“五彩童年”助学活动,资助观音阁镇铁溪垅村教学点34名贫困小学生207套校服,价值3万余元。三是大力福彩事业发展。成功举办区域联销活动,共销售刮刮乐405万元,大力宣传福彩公益慈善文化。今年来,共销售福利彩票1170万元,同比增长54.4%。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始终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狠抓争先创优。不断把创先争优融入工作谋划中,紧盯重点,补齐短板,不断挖掘亮点,努力争创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全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级优秀。二是狠抓社会救助。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保边缘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三是狠抓养老服务。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切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四是狠抓社会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保障资金,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保障。五是狠抓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作用,进一步做大“幸福基金”,持续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溆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