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12-28 09:44 信息来源:溆浦县民政局

 2022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职尽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民生为本,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建机制强保障。今年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民政低保提标、养老服务等工作4次,在今年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政县级配套资金2630万元,并将养老服务提标补贴、城乡低保生活及物价补贴资金及时纳入县财政预算。二是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我县现有农村低保17660人,城市低保1112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847人;孤儿134人;事实孤儿242人;重度残疾人13305人,困难残疾人6439人。今年来,按照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我县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分别提高至600元/月/人和4600元/年/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提高至75元/月/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39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巩固民政兜底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落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开展低收入核对工作31442人次,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比例达100%。我县社会精准救助工作在全市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四是提升儿童关爱水平。及时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办理收养登记5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和“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开展“四点半国学课堂”等活动,服务260名困境儿童,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硬件设施,为268名困难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6000余人次。

(二)坚持需求导向,养老服务优化提质增效。一是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今年来,我县在全市率先实现养老服务补贴提标和政府购买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高龄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500元、100-200元、50元。二是积极开展真抓实干工作。认真对标对表省厅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指标,安排福彩公益金47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改造、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养老机构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安排20万元为50户困难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在卢峰镇团结社区、双井镇塘湾村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在龙庄湾乡白泥堂、水东镇刘家渡等8个村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今年来,我县重点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安委会牵头,民政、消防、住建等部门对全县养老机构的消防、食品、房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将全县养老机构由28所优化撤并为16所,在全市率先开展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改革,县财政安排资金339.7万元,对撤并后16所养老机构开展了消防安全改造。

(三)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断提能升级。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功能。积极推动全区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工作,当前街道乡镇、村居委信息录入率100%。加强基层标准建设,推进“三个清单”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二是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指导全县412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完成了法制审核工作,指导三江镇金鸡村参加省第三批优秀村规民约申报活动。总结推广幸福基金经验,全县412个村(社区)幸福基金金额达872万元,累计支出幸福基金335万元,服务会员11000余人次。规范村(居)务公开,推动移风易俗,全县共召开村(居)民议事会1629次,道德评议会595次;红白理事会开展活动1475次,为村(居)民节约资金1449.4万元。三是推进“清廉乡村(社区)”工作。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出台《溆浦县“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启动清廉网格建设,在412个村(社区)设立微网格18769个,梳理形成29项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17个,党员201人,党建入章率达到100%;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工作,完成2021年度年检工作,取缔2家“东望课堂”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检查工作,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0家。

(四)坚持便民利民,社会服务供给不断优化。一是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发放婚姻登记便民手册万余份,全年办理婚姻登记4920对。二是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巩固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成果,为17名已上户的滞留人员落实了特困人员救助。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救助了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92人次,救助金额196万元。三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溆浦县殡仪馆及公墓一期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征拆工作。全年集中治丧469起,其中火化52起,办丧群众减轻殡葬负担近141.2万元,县城区治丧范围内无一例违规治丧行为。四是开展平安边界工作。大力宣传《地名管理条例》,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辰溪溆浦线边界联检工作。五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积极实施“福康工程”项目,为32名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了假肢,为80名困难残疾人提供了复辅助器具。在卢峰镇团结社区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

(五)坚持扶贫济困,慈善社工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慈善助力乡村振兴。在全县开展的“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活动,共募集善款178万元,定向捐款110万元用于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寒冬送温暖”等慈善助老、助学、助医等活动,发放救助资金111.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73人。二是加快社会工作发展。安排206万元用于乡镇社会工作站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今年来共开展各类培训、个案及活动等92场,服务各类对象5万余人次。三是福利工作安全运行。积极开展福彩发行宣传,开展福彩队伍业务培训20余次,在县城中心新建一个福彩销售亭,取得较好效果。今年来,共销售福彩1438万元,同期增幅11.3%。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实施社会精准救助工作。我县率先开展社会精准救助试点工作,并于4月20日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就社会精准救助工作作典型发言。主要做法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社会救助机制,明确412个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员,建立困难群体信息台账。通过主动发现帮扶救助,将符合条件的258户516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实施临时救助1123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35万元。落实核对机制,密切关注脱贫监测人口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定期开展信息比对,确立11条不符合纳入低保的操作原则,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责任机制,对4847名特困供养人员开展精准识别,全面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购买住院照料护理保险,做好敬老院规范管理,提升供养服务质量。

(二)开展养老服务真抓实干。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房屋安全鉴定资金、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乡镇敬老院收归县民政部门统管等重大问题,我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改革;及时下拨养老机构运转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特困人员护理费,让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应住尽住”;在卢峰镇团结社区、双井镇塘湾村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试点,新建村级养老服务中心两个;联合多个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撤消敬老院12所,对保留的16所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达标改造;开展养老机构防范非法集资、防诈骗、防疫等工作;开展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养老服务补贴进行提标。

(三)持续放大幸福基金效应。在总结北斗溪镇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县全面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做大做好幸福基金,目前已在全县372个村逐步形成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齐心协力谋幸福”的共享格局。加大幸福基金资金运行监管,指导乡镇督促各村(社区)发展幸福基金。截至10月底,全县各村累计筹措幸福基金近872万元,筹措基金最多的村达35万元,单笔最大会员捐款2万元,单笔最大社会捐助10万元;入会村民6.7万户22.6万人;全县累计支出幸福基金335万元,服务会员11000余人次。

(四)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婚姻登记大厅进行硬件改造升级,配齐配强婚姻队伍,按要求实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发放婚姻登记便民手册万余份,全年办理婚姻登记4920对,其中5月20日单日办理量为全省第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我县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档案电子化录187449份,录入工作排名全省第一,我县婚登工作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领导充分肯定。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实施精准救助保障民生。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实施社会精准救助工作,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退出渐退期、兜底保障对象长效帮扶等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及时提高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供养标准,确保我县达到或高于全省的最低救助标准。

(二)完善社会治理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居)规民约和“幸福基金”对社区治理的积极推动作用,助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对县城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稳妥实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全力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2023年“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

(三)提升养老水平优化民生。落实好我县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明确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目标,切实解决真抓实干工作任务指标中的短板弱项。积极向上级政府部门争取项目和建设资金,2023年,争取完成社区托老、日间照料床位30张,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50户,完成全县16所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工作,全面实现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连锁经营改革。加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鼓励和引进民营养老服务品牌参与养老,全力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四)加强关爱帮扶惠及民生。按月及时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金。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溆浦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发挥村级儿童之家的作用。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赴深圳,广州,长沙等地慈善劝募活动,广泛募集慈善资金,做好助学、助医、助残、助老等慈善救助工作。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建设4个5星级社工站,3个4星级社工站。乡镇社工站学习借鉴5星级社工站经验模式,全面建设五社联动机制。

(五)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民生。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加快县殡仪馆搬迁和公墓区一期建设项目。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巡回服务,做好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抓好“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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