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6-30 10:13 信息来源:溆浦县民政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突出民生,扎实工作,各项民政事业稳步发展,有效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我县现有农村低保9380户17730人,城市低保873户1143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796人;孤儿134人;事实孤儿242人;重度残疾人12960人,困难残疾人6149人。今年来,按照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我县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分别提高至600元/月/人和4600元/年/人,人均救助水平分别提高至397元/月和253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75元/月/人。提升临时救助水平,1-5月救助困难群众682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88.14万元。共发放低保、特困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46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溆办〔2022〕12号),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确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精准认定、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退尽退。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来,我局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推进我县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提标纳入了县财政预算,在13个乡镇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户,开展社区托老床位建设20个。建成县枫林晚养老服务中心为失能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有意愿入住失能特困人员“应住尽住”。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定期为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加强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合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28所养老机构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手续、消防审验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整改方案,进行逐项整改落实,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清零。

(三)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在全县各村(居)建立“幸福基金”,开展奖励助学、困难帮扶、公益活动,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开展“清廉乡村(社区)”创建,成立县“清廉乡村(社区)”创建专班,制定《溆浦县“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清廉乡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每个乡镇每年创建清廉村(社区)数量占比在20%以上,全县145个村(社区)参加创建,确保5年内实现创建达标全覆盖。开展城市社区调研工作,优化我县城市社区设置,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完成全国地名信息库15000余条数据复核完善。

(四)加强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6家,变更登记5家,注销登记1家,完成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持续开展婚姻登记覆盖中心乡镇巡回服务工作,共办理婚姻登记3008对。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服务大提升行动,举办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今年来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5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0余万元,未发生一例流浪乞讨人员冻饿死伤、新冠感染等极端事件。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动殡仪馆搬迁和公墓区一期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在县殡仪馆集中治丧262起,其中火化31起,县城治丧范围内无一例违规治丧行为,实施殡葬惠民政策,为居民免去各项费用25.3万元。

(五)全面提升慈善和儿童福利水平。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发放助困资金38.6万元、助医资金12万元、慰问疫情卡点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760余人。加强福彩销售工作,1-5月福彩销售额900万元。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办法,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继续做好儿童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四点半国学课堂”等项目,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对留守儿童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更新。推进送教上门工作,为全县13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资金75.2万元,24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资金88.4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决兜牢民生底线。认真落实国务院“33条措施”工作要求,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落地落实,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继续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按月动态管理,开展特困人员摸排,切实做到精准救助。加强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溆浦县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加强基层养老机构建设,落实2022年敬老院维修、护理床位建设、提质改造工作。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养老机构撤并整改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将我县养老机构撤并为17家,并收归县民政局直接管理,并积极筹措资金,完成撤并后的养老机构消防改造。

(三)加强基层治理工作。继续督促村(社区)完善村(居)规民约工作,进一步做大“幸福基金”。开展优化城市社区新增设置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系统信息完善工作,开展“清廉乡村(社区)”创建,配合完成溆辰线边界联检工作。

(四)加强社会事务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开展社会组织“3A”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县殡仪馆搬迁和公墓区项目建设;完成儿童之家验收工作。

(五)推进社会福利慈善工作。继续抓好善款募集,不断壮大慈善资金力量。开展“爱心改变命运助学”活动,扎实做好募捐、助学、助困、安老、助残、等日常慈善救助工作。结合全县乡镇社工专业力量,培育一批慈善自己的志愿者队伍。实施构建系统性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强救助管理站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县特殊教育学校、全县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时,做好常态化防控要点宣传提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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