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股

发布时间: 2022-04-27 16:10 信息来源:溆浦县人民政府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等。

初审:张娜 复审:侯自跃 终审: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