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02 10:34 信息来源:溆浦县公安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溆浦县政府门户网(www.xp.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溆浦县卢峰镇地坪村,电话:0745-3325848)

一、总体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溆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成立了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信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主动公开,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提供各类咨询,接受群众申诉和报警,在线办事办证,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抓好了新闻发言,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网络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抓好了“溆浦警务”微信公众号宣传,及时发布全县公安工作最新动态信息。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其中网上申请0条。

三是健全机制,加强监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起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障群众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3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9

行政强制

6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时效性有时不太及时,三是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内部信息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查漏补缺,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充实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进一步提升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到规范管理,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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