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报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2023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现将收入管理规定明确如下。
1.管理办法:公安机关收费项目(交警、森林公安除外)均由县局归口管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统收,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确定专职收费人员,主要负责收取罚没款、保证金等物价部门核定的非税收费项目收入。
2.交款方式:县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设立一个非税收入开票点,各单位按法定程序裁决的罚没款收入,在法定时间内到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设立的开票点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到指定银行上缴;其他非税收入上缴,各中心、所直接到县局开票点及时开票上交。
3.管理要求:
⑴坚持依法罚没。严格依法执法,依法罚没。
⑵加强规费收入管理,严格按文件标准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⑶保证金管理。保证金由执法办案中心依法开具法律文书,由承办单位上交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统一开票。退回保证金必须由担保人提出书面申请,分别由案件承办单位、执法办案中心、分管领导、主管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的局领导签出意见后,由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收齐交往县非税管理局退付。所没收的保证金,开具罚没收入票据全额上缴财政。
⑷加强上级业务部门在本级各部门设立的收费收入管理。有此项收费业务的各相关部门收费收入必须到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统一登记。上级下拨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县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