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局属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粟 鹏同志调至政工室工作;
陆来花同志调至机关党委工作;
陈家振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李 轩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胡 飞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刘舟仪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刘 宁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刘洪志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邓 雪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向覃泸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刘海军同志调至刑事侦查大队工作;
彭伟林同志调至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工作;
张 权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张 雄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刘光燕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魏丹丹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舒利明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张 卉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郑林桂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舒红花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杨 芳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张 琪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向 军同志调至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梁 渊同志调至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舒 勇同志调至巡特警大队工作;
向宇飞同志调至巡特警大队工作;
舒志强同志调至巡特警大队工作;
彭凌枫同志调至巡特警大队工作;
张家僖同志调至拘留所工作;
舒 书同志调至拘留所工作;
向 超(大江口)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杨 海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邹序铁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周重琴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贺 灿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武 彬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罗 琴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李模水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贺泽华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周晓斌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伍东峰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高国祥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武 刚同志调至西湖派出所工作;
向 利同志调至兴隆派出所工作;
欧阳琪同志调至兴隆派出所工作;
荆 岩同志调至龙潭派出所工作;
唐 享同志调至龙潭派出所工作;
阳小春同志调至龙潭派出所工作;
张智宇同志调至葛竹坪派出所工作;
米晓山同志调至葛竹坪派出所工作;
张 松同志调至黄茅园派出所工作;
武仕团同志调至低庄派出所工作;
严昌民同志调至低庄派出所工作;
朱仲华同志调至深子湖派出所工作;
张贤鹏同志调至深子湖派出所工作;
傅 舰同志调至大江口派出所工作;
张 军同志调至思蒙派出所工作;
严洪昱同志调至思蒙派出所工作;
宋泽晖同志调至思蒙派出所工作;
向宪明同志调至三江派出所工作;
颜 晔同志调至观音阁派出所工作;
邹秉家同志调至观音阁派出所工作;
李明辉同志调至观音阁派出所工作;
舒采雄同志调至观音阁派出所工作;
向泽宏同志调至均坪派出所工作;
张熙杰同志调至均坪派出所工作;
何 静同志调至双井派出所工作;
舒 林同志调至双井派出所工作;
刘 博同志调至祖师殿派出所工作;
张 睿同志调至水东派出所工作;
李金红同志调至水东派出所工作;
舒文杰同志调至水东派出所工作;
舒易钦同志调至小横垅派出所工作;
贺 良同志调至小横垅派出所工作;
周 恒同志调至两丫坪派出所工作;
夏 添同志调至统溪河派出所工作;
舒 秀同志调至统溪河出所工作;
舒 伟(思蒙)同志调至统溪河派出所工作;
米承杰同志调至北斗溪派出所工作;
李海叶同志调至交通管理大队工作;
向 钦同志调至交通管理大队工作;
何日升同志调至交通管理大队工作;
罗嘉威同志调至交通管理大队工作;
以上人员的调动,由原工作单位负责通知到位,于11月17日上午10点后到政工室507室领取调令(当日需领取完毕),并于当日到新单位报到,报到前请做好原单位物品、案件等工作事宜的交接。调入单位未接到政工部门开具的调令,不得接洽。
中共溆浦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