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5 信息来源:溆浦县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p.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教育局联系。(地址:溆浦县警予东路,电话:0745-33241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溆浦县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服务,积极履行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溆浦教育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入学、校园安全、教学成果等相关工作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了我局教育信息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一)坚持主动公开。2023年1—12月,溆浦县教育局主要围绕教育政策解读、强化关切回应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新湖南、怀化电视台、掌上怀化、怀化日报、县政府门户网站、红网溆浦站、溆教之声等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回复网友咨询56条,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在线答疑,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和有关职能、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教育局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溆浦县教育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各项办理制度进行落实,及时公示申请指南,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2023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溆浦县教育局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程序,落实“三审”制度。按月、季度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溆浦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义务教育、回应关切等重点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和管理好各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溆浦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各股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地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发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自查,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将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优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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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溆浦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在公开事项的时效性、公开方式的便捷性、公开内容的丰富性等方面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着力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全局上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等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应用技能和水平。紧密围绕教育工作,加大信息更新力度,及时做好网页的维护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 复审: 终审: